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年09月05日 02: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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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78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9日(星期四) 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10日(星期二) 至09月1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pown.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17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19日 下午 13:00-14: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9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立新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易慧敏女士

独立董事:李洁慧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19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10日(星期二) 至09月1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pown.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秘办

电话:0510-85217718

邮箱:ir@chipow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79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9月4日,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集成”)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拟向芯联集成出售所持有的芯联越州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越州” 或“标的公司”)1.6667%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586.67万元,其中,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为人民币12,228.00万元,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为人民币1,358.67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情况

(一)交易背景

2024年6月21日,公司与芯联集成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拟向芯联集成出售所持有的芯联越州1.6667%的股权。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审议程序

2024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本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本次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注1:截至本公告日,芯联集成的实际注册资本为705,365.71万元,芯联集成尚未就上市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及其后的行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注2:芯联集成为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688469,此处为《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前五大股东构成情况。

芯联集成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数据来源为《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芯联集成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芯联越州1.6667%股权。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信息

注:2021年12月31日,芯联集成与公司等15名股东签订了《中芯越州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共同投资设立芯联越州,各股东以投资总额合计60.00亿元认购芯联越州设立时的全部注册资本30.00亿元,认购价格为2元/注册资本。

(三)交易标的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标的公司信用情况

芯联越州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编号为“大信审字[2024]第32-00068号”,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芯联越州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4】第0269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30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815,200.00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以上述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公司持有的芯联越州1.6667%的股权交易价格为13,586.67万元,其中,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为人民币12,228.00万元,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为人民币1,358.67万元。

五、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各方

股权转让方:公司及其他芯联越州股东,合计持有芯联越州72.3333%股权

股权受让方: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转让方合计持有的芯联越州72.3333%股权。

(三)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

根据《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815,200.00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以上述评估值为参考依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芯联越州72.3333%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89,661.33万元。

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由芯联集成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完成支付。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530,695.20万元,占本次交易总对价的90%;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对价58,966.13万元,占交易总对价的10%。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本次芯联集成发行的股份数量共计为1,313,601,972股,其中公司获得股份数量为30,267,326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尚需芯联集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四)本次交易的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芯联集成及转让方应尽快实施本次交易,转让方应积极配合芯联集成及标的公司于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使得标的资产能够尽快过户至芯联集成名下,并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交割完成后,芯联集成有权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交易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在交易对方根据法律法规及结算公司要求向芯联集成提供其因本次发行取得芯联集成股份所涉必要的信息或资料后,芯联集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证券登记手续及在上交所申请办理上市或挂牌手续,并申请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芯联集成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应交易对方应就此向芯联集成提供必要的配合(如涉及)。在交割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芯联集成应向交易对方支付补充协议约定的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

(五)生效条件及时间

补充协议于各方之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各自的授权代表均签字且各方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同时生效。

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的,补充协议自动同时解除或终止。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本次交易也不涉及债权债务关系变动及担保责任等情况。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有的芯联越州股权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本次出售芯联越州股权相关的利得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会对公司当期净利润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因为市场变化、监管审核、交易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等各种原因无法达成或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80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20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0日

至2024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经于2024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3:00 一16:30)。

(五)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11楼公司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

邮政编码:214028

联系人:孙朝霞

联系电话:0510一85217718

传真:0510一85217728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8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9月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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