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中基健康 公告编号:2024-068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中基健康 公告编号:2024-066号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确保公司全体董事充分了解会议内容的基础上,公司9名董事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联董事孙立军、袁家东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中基健康 公告编号:2024-067号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确保公司全体监事充分了解会议内容的基础上,公司3名监事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中基健康 公告编号:2024-070号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相关部门测算,公司与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六师国资公司”)、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集团”)等关联方因提供财务资助、租赁、购买或销售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发生关联交易,预计公司2023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19.76万元,2023年度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953.71万元。
本次预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袁家东先生、孙立军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六师国资公司、国恒集团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履约能力
(一)关联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疆五家渠市9区天山北路220-7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叶德明
注册资本:213,62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煤炭、石灰石及制品、焦炭、矿产品、电子产品、干鲜果品、畜产品、农副产品、食用植物油、皮棉及副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节水材料销售;电子商务;仓储服务;一般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994,636万元;净资产411,743万元;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1,122万元,净利润8,544万元(以上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941,898万元,净资产386,518万元;2024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228万元,净利润-977万元(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2.关联关系
六师国资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六师国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六师国资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国有控股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关联方: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天山北路291号(原师机关联合办公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孙立军
注册资本:43,010.7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投资;市政工程投资;土地整理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国恒集团总资产1,493,338.67万元,净资产904,713.83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170,514.59万元,净利润5,403.34万元(以上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2.关联关系
国恒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第六师国资委下属国有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恒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六师国资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故国恒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国恒集团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国有控股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方:五家渠国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1699号国资大厦(B段)四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伟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典当;财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6,623.79万元,净资产102,682.52万元,营业收入1,615.48万元,净利润840.51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40,006万元,净资产101,144万元,营业收入727万元,净利润519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袁家东先生为国晟公司监事,故此,国晟公司与公司形成关联人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国晟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国有控股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上述各关联人发生提供财务资助、租赁、购买或销售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一致协商确定。日常业务过程中涉及的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公司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日常关联交易有关各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收付款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情况
2024年8月9日,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交易理由合理、充分,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实施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六师国资公司、国恒集团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中基健康 公告编号:2024-071号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五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拟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11:00,在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青年路中基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
(四)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七)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青年路中基大厦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须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1)。受托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10:00-14:00;16:00-20:00。
(三)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青年路中基大厦4楼证券管理部。
(四)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994-5712188、0994-5712067;
传真:0994-5712067;
会务常设联系人:邢江、任远。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说明(附件2)。
六、备查文件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持有中基健康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账号: ;委托人证件/执照号码: ;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请在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项下单选并打“√ ”)
■
若委托人未对以上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4年9月13日;
有效期限:会议当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2
2、投票简称:中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中基健康 公告编号:2024-069号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董事会审议迄今时间较久,若继续实施相关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原计划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经公司审慎研究,终止实施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后续将择机开展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尚未取得上级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相关计划未正式生效、实施。
三、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
公司推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为股东带来持续的回报;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构建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同体,调动核心人才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建立起以薪酬、股权等多种方式长短期结合的薪酬激励体系,着眼于公司长期价值、股东价值和人才价值的双赢。
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股价波动等因素,本着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所有相关文件一并取消。
四、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影响
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公司章程及《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权益尚未授予,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股份回购事项,也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
依据相关监管法规,公司承诺,自董事会通过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勤勉尽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所有配套文件一并取消。
六、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已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公司章程及《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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