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4-062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官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特钢转型发展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向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借款,具体如下:
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向安钢集团借款,借款总规模不超过6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3+1+1年),具体还款期限、利率及本金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关联董事程官江、付培众、罗大春依法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 2024一063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保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基于满足公司特钢转型发展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为正常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4-064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借款。●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是
●本次关联交易用于满足公司特钢转型发展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关联董事程官江、付培众、罗大春依法回避了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独立董事3名。会议最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满足公司特钢转型发展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程官江、付培众、罗大春应依法回避表决。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基于满足公司特钢转型发展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为正常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特钢转型发展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向安钢集团借款,具体如下:
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向安钢集团借款,借款总规模不超过 6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3+1+1年),具体还款期限、利率及本金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阳市殷都区梅元庄
法定代表人:薄学斌
注册资本:377193.6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7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生产、销售饮料、纯净水、冷冻饮品、房屋租赁(以上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冶金产品和副产品、钢铁延伸产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冶金辅料、机加工产品、农副产品(不含棉、烟、茧、粮)生产经营;冶金机电设备设计、制造和经营,技术服务、协作、咨询服务;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国内电视广告,承办分类电视广告业务。家电及配件、文体用品、广电器材的销售;住宿、餐饮、旅游管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招标投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钢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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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关系简介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股东安钢集团持有公司66.7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安钢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安钢集团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和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是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并比对其他交易者进行的,在价格和其他交易条件方面是相同的,因此,交易的定价比照市场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与本公司存在持续性的关联关系。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用于满足公司特钢转型发展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程序符合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损益状况、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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