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8月22日 02:49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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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967 公司简称:内蒙一机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77元(含税),以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702,636,737股为依据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31,103,028.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4-028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有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告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6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审议意见: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临2024-029号”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审议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一致认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都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李全文、王永乐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议案》。

董事会提议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3,699,233.69元。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77元(含税),以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702,636,737股为依据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31,103,028.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发展阶段、行业情况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合理汇报和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该分红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董事会提请将本次会议议案《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议案》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4-032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切实履行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一机”“本公司”或“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聚焦提升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投资者回报、健全公司治理等方面,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责主业,稳步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始终聚焦国防和军队建设新“三步走”战略,积极主动担起“链长”职责,严抓质量与安全,统筹抓好生产组织、服务保障、核心能力建设,装备建设任务高水平完成。军贸业务厚积薄发,市场需求形势较为旺盛。面对军品传统订货下降、民品外贸环境需求不足、竞争日趋激烈的不利影响,2023年较好地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利润、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投入强度等主要指标再创历史新高。实现归母净利润8.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5%。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公司把2024年定为“对标世界一流转型发展提质年”,提出以高质量党建赋能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履行强军首责服务保障能力水平,体系化抓好科技创新,聚力产业链生态链搭建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民品及军品融合产业创新发展,持续深化改革调整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强化管理赋能数字引领提升发展新动能等六方面重要举措,为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和增长模式,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指明了发展方向。总体思路以“建设‘五个一机’‘九个一流’、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公司”为愿景,以对标一流、全面提升市场化经营能力为重心,以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双轮”为驱动,以“兵工根、铁骑魂”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为保障,加快技术升级、产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链生态链构建,加快机制转变、管理提升、数字化赋能和商业模式转型,不断突破与超越自我,持续提升企业核心功能、发展质量和效益,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更加精彩的篇章。

二、增加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红利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自2016年重组以来,连续七年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总额15.56亿元,2020年进行了中期现金分红。

2024年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全面落实既定的发展战略的前提下,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定,将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并提出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分配红利2.5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合计4.26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分红金额及比例均创历史新高,实现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红利。7月19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分红实施工作。公司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状况、盈利能力、股东意愿、资金成本、融资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基础上,重视现金分红比例对投资者预期的直接作用,统筹财务资源,做好现金分红比例的合理规划和设置。明确分红标准、优化分红方案,探讨推动一年多次分红、春节前分红等多种方式优化股东回报,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确保公司股东回报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重塑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新质战斗力生成

过去的一年,公司在关键技术核心攻关捷报频传,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扎实推进,围绕面向未来的装备发展需求,构建基于信息化、无人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新域新质装备科技研发体系,加快突破前沿关键技术、重塑重构专业技术体系,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特种车辆设计制造集成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完成重组,打造贯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程研发和智能制造全技术链的国家级高水平创新平台。健全以价值创造、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和活力。承担的重大专项、重点型号装备研制加紧推进,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2024年,公司将近一步强化科技顶层策划,重塑重构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科研成果产业化,围绕信息化无人化智能化和战略新兴产业更多配给资源,提高研发投入产出效率。在装备研发上,响应国家对国防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紧跟现代战争形态发展,深入研究现代战争特点规律,围绕国家重点关注的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梳理确定适应武器装备信息化智能化无人化发展的“技术群”,向着更加全面、更多维度方向发展,持续加强“增加新域新质作战力量比重”。积极推进装备机械制造向智能技术、无人装备、数据信息等新质新域拓展,加快新质战斗力生成。在技术基础上,着眼新一代先进材料技术和先进工艺制造技术、新一代体系集成能力建设等,充分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与高校共建资源优势,打造贯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工程研发全技术链路,加快形成支撑装备研制的先进工艺技术能力。在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建设上,要加快优体系、搭平台、配资源、建机制,构建基于信息化无人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新域新质装备科技研发体系,形成总体目标清晰、专业能力强劲、测试验证条件健全的整体研发能力。在科研成果产业化上,依托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开展专利挖掘、PCT专利申报、专利联盟组建、专利池建立等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充分利用项目奖励、专项奖励等方式激发科研人员知识产权和成果产出积极性,突出价值创造、能力和贡献导向。

四、主动沟通创造价值,信息披露透明有效

公司始终秉承沟通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不断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多次邀请重点股东、头部券商赴公司开展专题调研交流或参加股东大会,使其通过实地参观调研由主观判断提升为直观感知,将公司的内功和成果充分展示,增强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2024年,公司将持续提升投关沟通效果,坚持多渠道互动提高投关工作质量,坚持做透明、有效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一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细化公告披露广度深度,增强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和易懂性,做到优质信息披露。二是丰富信息披露形式。通过“一图读懂定期报告” 等可视化形式提高定期报告可读性,通过公司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广大投资者积极展示公司业务开展等情况。三是拓宽沟通渠道,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平台、股东大会、接待来访、新媒体平台、网络业绩说明会、参加券商策略会等多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积极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四是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2024年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后及时举行不少于3场业绩说明会,并持续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五是进行充分的管理层沟通,积极组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管理层通过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直面深入交流,向投资者充分解读公司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关切问题。

五、依法合规促治理,规范运作稳中提质

近年来,公司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环节,不断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和领导作用;加强“三会”运作管理,完善落实董事会职权与行权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全面支持、系统支撑保障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履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治理决策中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有效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传递范围;连续五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连续两年披露《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司先后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案例”“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董办最佳实践案例”,连续三年荣获董事会杂志中国上市公司“金圆桌奖”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连续三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综合评价A级。

2024年,公司将做好五个强化,一是强化全面贯彻“两个一以贯之”,落实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对标新《公司法》及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动态优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权责清单,科学界定公司治理相关方的权责。二是强化合规风险管理,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框架,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制度规范建设,依法合规推动公司治理,面对新修订公司法及各项监管新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抓牢合规底线。三是强化董事会运行效率,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完善公司治理配套制度体系,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持续提升三会运行的规范性、有效性,不断完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积极履行建议、监督等职责。四是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支撑,让独立董事提前参与重大复杂项目研究论证等环节,促进其诚信勤勉履职,更好发挥专业作用。优化独立董事资格条件,拓宽选聘来源,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强化履职能力提升。安排董监高参加专业机构和公司内部专业模块培训,持续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理解监管动态,培养合规意识,保障投资者权益,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担当

公司高度重视压实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责任,通过监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独立董事等多层级多维度对控股股东、董监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积极跟进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并做好前置沟通,推动控股股东按期履行承诺,开展了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组织完成经理层成员年度薪酬结果的确定及兑现。审议董监高的薪酬时相关人员回避表决。股东大会上相关议案也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股权激励考核指标设计与投资者利益紧密挂钩,增强了投资者信心。

2024年内蒙一机将持续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持续优化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制衡,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主体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考核指标体系,持续优化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薪酬及股权激励作用。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关键少数”传递信息,加强其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共同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与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继续努力通过稳健的经营、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共同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本方案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4-031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23,903,566.51元。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63,699,233.69元。

2024年为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70周年、公司上市20周年,为更好的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红利,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7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702,636,7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1,103,028.75元(含税),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为49.7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4-030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号),批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含5,600万股)A股股票。2012年12月12日公司发行股份,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5元,发行股数55,333,33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29,999,995.00元(以下简称2012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30,290,333.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09,661.82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2年12月13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2〕363号)。2015年,公司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09,661.82元调整为499,5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0,209,661.82元。该募集资金项目已于2022年6月28日完成验收,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455,979,661.00元(含税),未付金15,121,082.6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89,480,359.92元(含补充流动资金),本年支付项目应付款490,000.00元,剩余未付金10,229,301.90元,资金余额12,090,988.94元(为项目应付款及利息收入)。

(二)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98.04元(以下简称2016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09,999,998.04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461,550,434.18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本年项目投入41,368,064.17元,资金余额711,094,914.05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2年12月2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23日公司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一)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2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七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2016年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如下表:

三、2024年1-6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6月,公司利用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的“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水平提升建设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完成了现场竣工验收,项目的环保、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建安工程质量和项目档案等已于前期按规定和要求通过了地方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组织的专项验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89,480,359.92元(含补充流动资金),本年支付项目应付款490,000.00元,剩余待支付10,229,301.90元,资金余额12,090,988.94元(为项目应付款及利息收入)。

详见附表1“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截至2012年12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计人民币3,723.2340万元。2013年1月14日,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23.2340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3〕000011号),截至2012年12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723.234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子公司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计人民币13,970,477.80元。2017年6月21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970,477.80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2608号),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3,970,477.80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四)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461,550,434.18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报告期项目投入99,928,296.43元(含补充流动资金58,560,232.26元)。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5个项目,完成项目验收2项,其中节能减排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3,970,477.8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使用资金225,741,198.33元;已开工项目2项,其中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使用资金180,988,036.23元,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使用资金86,030,969.32元;未开工项目1项,为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5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6,730,681.68元,除已完成建设的节能减排项目,其余4个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63,51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359,400,000元,自筹资金4,110,000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2024年6月。2024年6月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竣工验收,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304,949,767.74元(含税),未付金额85,482,130.05元(其中募集资金81,372,130.05元,自筹资金4,110,00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剩余未付金79,208,569.41元(募集资金75,098,569.41元,自筹资金4,11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204,814,434.66元(含项目节余补流资金、项目应付款及利息收入)。

2.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20,000,000元,全部为募集资金,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2025年6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80,988,036.23元。建设期内,为保障股东权益,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根据外贸客户对高端军贸装备技术先进、性能优良、可靠耐用的需求以及国际局部地区冲突出现的新形势、新变化,围绕装备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深入融合发展和建设智能化、性能优、规模化、成本低的研制生产能力,不断引进行业先进制造技术,升级迭代技术方案并推进某部件装配生产线、产品电装调试生产线等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正按计划积极推进,预计2025年6月完成验收。

3.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04,820,000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43,370,000元,自筹资金61,450,000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2025年4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86,030,969.32元。建设期内,为保障股东权益,控制投资风险,公司顺应外贸客户提出的单一火炮融合多种火炮功能特性要求,围绕拓展装备功能性能、提升产品质量及制造效率等需求,并结合建设地城市规划变更因素,引进符合智能化、信息化特征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对建设方案进行了迭代完善,进一步打造规模化低成本生产能力,从而保障外贸装备战技指标实现。目前,该项目正按计划积极推进靶场测试试验、计量检测等能力建设,预计2025年4月完成验收。

4.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50,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77,000,000.00元,自筹资金73,000,000元,建设周期2016年12月-2025年6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未启动。由于近年来受国家经济及外部环境影响,特种车辆市场持续低迷,公司4×4战术车产品市场一直未扩容,现有生产能力已足够满足生产任务。为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审慎开展投资,未启动项目建设。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论证情况,从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寻求更好的投资机会,适时进行项目变更。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为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顺利推进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2017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五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部分调整,新增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

(二)2018年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231,000,000元,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154,400,000元,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385,400,000元。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三)2018年公司调整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和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80,000,000元增加至420,000,000元,增加140,000,00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4,000,000元增加至359,400,000元,增加245,400,000元。上述两个项目合计增加募集资金投入385,400,00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和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金额不变,原计划自有资金投入部分由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所增加募集资金投入代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足的4,110,000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四)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和六届四次监事会和2019年5月22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募投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由2018年12月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

(五)2019年8月23日,经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六届五次监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综合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3年,至2022年6月。

(六)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由2021年6月30日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七)2021年12月2日,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六届十九次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0月,“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2022年6月延期至2024年6月,“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4年6月,“外贸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八)2023年10月25日,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七届七次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由2023年10月延期至2025年4月,“外贸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3年12月延期至2025年6月。

(九)2024年6月28日,经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七届十次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1年,至2025年6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1.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22日

附表1

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注:本年度投入金额系支付该项目的应付未付款。

附表2

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4-029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4名。

●本次监事会没有议案有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现场形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监事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议案》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中期分红方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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