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4一047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宁波银行湖东支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7.3亿元。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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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5,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854,330股的登记手续,发行价格为10.1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4,999,992.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13,070.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32,586,922.73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02,854,33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929,732,592.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2)0015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四)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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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主要条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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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为上市金融机构,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为结构性存款,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7.3亿元。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为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已经对其投资风险进行了严格的事前评估,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产品发行主体已提供保本承诺,使用额度未超过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本次现金管理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3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宁波韵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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