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基于未来公司更长远发展规划而做出的,本次变更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效率,从而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以公司稳健发展为前提,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计划,并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与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等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拟使用“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32,329.05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对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的项目实施。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全权办理本次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修订。
(1)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的《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9月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鼎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9月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5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
新设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
● 拟投入新募投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变更后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300,000.00万元,由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负责实施;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本次拟变更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32,329.05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125,4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54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24,459.0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82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拟变更终止募投项目前后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终止的募投项目为“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公司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32,329.05万元投向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的建设。此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占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5.83%。
本次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实施主体: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
项目立项批准时间:2018年8月16日
建设规模及内容:投资现有厂区老旧生产线设备更新及自动化升级改造、厂房加固、厂区基础配套设施升级等。
建设周期:24个月。
投资计划:本项目总投资45,983.6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41,300.00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
预计效益:该项目的建设周期约为24个月,投产至达产时间2年,投产后第一年预计达到设计产能负荷的70%,第二年达到100%。项目达产后,预计将新增营业收入15.22亿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原募投项目“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8,970.95万元,投入进度21.72%,主要用于机器设备的购置及安装,已形成资产供公司后续继续使用。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2,329.05万元,整体项目尚未产生效益。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作为行业内较早进入电池箔生产领域的企业,凭借先进的技术、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良好的生产管理能力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与比亚迪集团、CATL集团、ATL集团、LG新能源、国轩高科、蜂巢能源、孚能科技等国内锂电池重点企业均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受益于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电池箔需求规模逐步扩大。为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公司持续加快低附加值产线转产生产动力电池铝箔,因此公司一分厂产能利用率持续饱和,为了避免“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的大规模实施对于订单交货期的影响,公司主动延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
同时,“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的资金投入吃紧,目前尚未达产,考虑到该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公司电池箔产能利用率持续高企的现状,为了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2,329.05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
三、变更后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变更后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联晟新材实施。
实施地点:内蒙古通辽市霍林郭勒市铝工业园区B区西侧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通过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新购置设备等方式提高公司电池箔及配套坯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将新增20万吨电池箔生产能力和60万吨坯料的生产能力。
建设周期:36个月。
投资计划:本项目总投资300,00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
预计效益:经测算,本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6.51%,静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8.72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变更后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广阔的市场空间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撑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了锂电池需求的快速增长。据中汽协统计,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和销量分别为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了35.8%及37.9%,产销量连续9年居全球首位,销量占全部汽车销量的比例为31.6%;2024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为492.9万辆和494.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0.1%和32%,市场占有率达35.2%,即将进入500万辆大关,行业市场空间广阔。伴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速增长,锂电池的需求也同步增加。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调研数据,2023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为940GWh,同比增长25%,其中,车用动力电池出货量为630GWh,同比增长31.4%。2024年上半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459GWh,同比增长21%。
电池箔作为锂电池正极集电体的重要材料,将充分收益于新能源汽车及锂电池行业的迅速发展。
2、稳定的客户关系和良好品牌声誉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并已经与众多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电池箔客户涵盖了主要的储能和动力电池生产厂商,包括比亚迪集团、CATL集团、ATL集团、LG新能源、国轩高科、蜂巢能源、中创新航、SK新能源(江苏)、三星SDI、亿纬锂能、欣旺达等。近年来,公司客户群基础稳定并不断扩大,随着新产品的推出和产能的持续提升,未来公司与高端客户的合作有望进一步加强。
同时,近年来,公司还荣获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省质量标杆、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全国铝箔材十强(第一名)企业、中国铝板带箔企业二十强、2022年中国铝箔创新奖(1060合金超宽低针孔高韧性锂电池用铝箔、用于微凸表面涂层的超高达英值表面清洗电池箔、抗菌型空调换热器用涂层箔)、2022年汽车材料创新应用奖;哈兹列特连铸技术生产蜂窝铝箔、资源效率类)、江苏省绿色工厂等多项荣誉,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声誉。
公司多年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稳定的客户关系和良好品牌声誉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3、强大的研发实力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保障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带动企业发展,研发实力一直保持行业领先。公司拥有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JITRI-江苏鼎胜新材联合创新中心、江苏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浙江省升级企业研究院、镇江市高精级铝箔研究院、镇江市新能源动力电池铝板带箔企业重点实验室等多个省市级研发平台,该等研发平台的设立使得公司牢牢抓住行业发展的最新热点和动向,并促进公司技术研发成果迅速产业化。
近年来,公司研发的新产品“1060合金超宽低针孔高韧性锂电池用铝箔”及“抗菌型空调换热器用涂层箔”分别获得了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评选的中国铝箔创新奖技术创新奖及资源效率奖,“超宽低针孔高韧性锂电池用铝箔”还获得了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评选的汽车材料低碳创新成果奖;同时,公司还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称号。公司强大的研发实力及技术储备将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四、变更后项目的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相关论证,但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或受到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干扰,这将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组织及实施进度构成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变更后项目审批与环评情况
变更后项目无需新增用地,已于2023年1月17日在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取得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201-150581-04-01-997069);2022年5月18日取得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颁发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霍环审书(2022)4号]。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基于未来公司更长远发展规划而做出的,本次变更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效率,从而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以公司稳健发展为前提,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计划,并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4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鼎胜转债”2024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始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发售相结合方式,公开发行1,254.00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125,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2.4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709.81万元,税款42.59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24,647.60万元,已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验资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均不含税)231.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4,459.0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82号)。
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6日上午10:00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鼎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10:00。
(三)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都工业园区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现场记名方式及通讯记名方式表决;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债权登记日:2024年8月30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债权登记日2024年8月3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鼎胜转债”(债券代码:113534)的债券持有人。
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二)登记地点: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9月5日下午1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并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或通讯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票参见附件三)。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鼎胜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为有效。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玲、张潮
联系电话:0511-85580854
传 真:0511-88052608
电子邮箱:dingshengxincai@dingshengxincai.com
邮 编:212141
六、其他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会议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鼎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附件三: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鼎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鼎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
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鼎胜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加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出席“鼎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盖章或签字):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持有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三: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鼎胜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债券面额: 元
■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同意”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
债券持有人证券证户: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人民币为一张):
表决说明:
1、 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中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辩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拥有的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 在表决票原件送达之前,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4、 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时,须亲笔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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