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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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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89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涉及差异化分红。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0,072,261.93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50,464,603.20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20日,公司总股本487,652,69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8,044,249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1,941,266.4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94%。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涉及差异化分红。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批准授权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及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按照不低于2024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不超过2024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安排。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87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309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8)。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20日,公司总股本487,652,69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8,044,249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1,941,266.4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94%。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86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汇报。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8)。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20日,公司总股本487,652,69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8,044,249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1,941,266.4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94%。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履行上市公司责任,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推动开展。为进一步落实有关工作安排,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行动方案》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编制《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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