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研究 | 电新深度:充电板块量利齐升,V2G带动运营市场快速发展

东海研究 | 电新深度:充电板块量利齐升,V2G带动运营市场快速发展
2024年08月20日 14:46 市场投研资讯

证券分析师:

周啸宇,执业证书编号:S0630519030001

张帆远,执业证书编号:S0630524070002

邮箱:zfy@longone.com.cn

// 报告摘要 //

充电板块迎来量利齐升:1)量: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上升叠加单车带电量的提升,有望推动整体充电量的大幅增长。截止2024H1国内公桩保有量车桩比为7.9:1,总保有量车桩比为2.4:1,同时车桩比发展呈现非常明显的区域不平衡,充电桩运营市场空间广阔。2)利:充电桩行业单桩平均利用率呈现上升趋势,根据测算2023年行业平均利用率达到6.72%,充电运营行业有望加速迎来盈亏平衡点。

行业竞争四大壁垒——资金、场地、电网容量、数据资源:1)资金壁垒。充电站运营属于重资产行业,平均1kW功率的投资规模约在3000-5000元,资金实力是抢占市场先机的保障;2)场地壁垒。充电设施天然具备场地排他属性,交通便利且人流量大的地址已覆盖率较高,截至2023年6月份,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覆盖率达89.48%;3)电网容量壁垒。大量充电桩接入电网,电动汽车无序并网充电会对区域电网造成负荷压力,区域电网容量限制充电站运营规模;4)数据资源:助力智能管理信息化、强化运营商盈利手段、改善用户体验,龙头运营商可以利用自身已有的庞大的粘性客户群体带来的数据资源搭建智能化充电网。

“车网互联”政策正式出台,蓝海市场有待突破。V2G技术是指车辆对电网进行能量双向传输的技术,通过V2G技术电动车可以充当储能设备,当电网负荷低时,吸纳电能,在电网负荷高时释放电能,赚取差价收益。但是国内V2G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存在诸多困难:1)V2G充电桩数量少,大规模改造成本较高;2)充放电次数增加,电池衰减速度加快;3)产业链尚处初期,电网压力较大;4)电力交易意识不足,盈利能力有待提升。

车网互动产业链繁杂,推广周期较长,急需政策引导。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欧阳明高提出国内V2G技术发展路线展望,研究出台分阶段逐步退坡激励政策,为V2G发展克服启动难关。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进入“快车道”,政府部门为应对电车大规模充电需求及储能资源的有效利用,陆续推出引导政策。2024年1月4日,发改委等正式出台车网互动政策,提出两个阶段目标:1)到2025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成;2)到2030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成。预计到2025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3500万辆,假设平均单车带电量约50kWh,届时全市场新能源汽车将提供约17.5亿kWh移动电化学储能。

投资建议:当前国内电动车保有量和单车带电量逐步提升,带动充电桩单桩利用率上升,相关政策持续刺激,充电运营商盈利改善,龙头公司率先扭亏为盈。考虑到2024年初车网融合政策正式出台,叠加我国V2G发展具备天然优势,相关产业链跟进积极。建议关注充电运营龙头、V2G布局领先企业:特锐德(充电桩及运营板块龙头,车网互动技术布局领先,V2G设备占比全国第一)、通合科技(充电模块国内领先,V2G功率等级覆盖广泛,海外市场布局领先)。

风险提示:充电运营行业竞争加剧;充电桩利用率提升不及预期;V2G相关政策不及预期。

// 正文 //

1.“电车保有量+充电量”增长,带动单位充电利用率提升

1.1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充电设施普及有待提升

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及渗透率高速增长,预计单车带电量将显著提升。2018-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CAGR为50.91%,销量CAGR为50.08%。2023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为949.5万辆,同比增长37.9%,保有量为2041万辆,同比增长55.80%,渗透率为31.55%,同比增长3.53pct。根据GGII预测,2025年单车带电量相较于2022年将提升7kWh。

截至2024H1国内充电桩总保有量车桩比为2.4:1,我国充电桩数量仍存在较大缺口。保有量车桩比是指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与充电桩保有量之比,车桩比越低,代表充电桩越充足。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我国公共充电桩新增量持续创新高,2023年我国公共充电桩新增93万台,同比增长43.08%,2018-2023年我国公共充电桩新增量CAGR达36.00%。2018-2023年公共充电桩保有量CAGR为44.48%,截至2024H1公共充电桩保有量达312.60万辆,公桩保有量车桩比为7.9:1,总保有量车桩比为2.4:1,参照工信部规划到2025年要实现总保有量车桩比2:1、到2030年实现车桩比1:1,距离此目标仍存在较大缺口。

国内充电桩区域发展不平衡,车桩比较高地区具有进一步发展空间。截至2023年底,全国前十地区公共充电桩保有量共计184.98万台,占比67.62%,国内公桩总量分布不平衡,二三线城市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有望推动其充电桩发展。其中山东/河南/河北/广西/辽宁/吉林/宁夏公桩保有量车桩比大于10,分别为10.3/11.3/11.1/11.2/12.2/15.6/10.9,车桩比较高区域充电桩建设有望高增。

1.2充电桩运营市场空间广阔,单桩利用率提升助推盈利改善

运营商处于充电桩产业链中游,面向下游主机厂以及新能源车主。1)上游设备端:包括充电模块、继电器、接触器、监控计量设备、充电枪、充电线缆、主控制器等。2)中游运营商以及整装生产商:包括专业化运营商、国有企业、政府部门以及整车企业。3)下游主机厂及C端客户:包括新能源车主和整车厂。

主流充电桩运营模式主要分为运营商主导、车企主导、第三方平台主导。1)充电运营商主导:以特来电、星星充电、国电南瑞为代表,线上建立APP、SaaS平台、提供充电数据检测和一体化运维方案等增值服务;线下自主完成充电桩投资建设、运维保养,为用户提供充电服务。2)车企主导模式:以特斯拉、蔚来、小鹏为代表,分为自主建桩和合作建桩,收入来源基本依靠充电服务费和电费差价。3)第三方服务平台主导:以快电、云快充、新电途为代表,收入主要来源于运营商的服务费分成、以大数据挖掘为基础的增值服务。

充电桩单桩利用率提升助力充电运营商盈利改善,我们拆分了50kW充电桩单桩收入与成本,进行盈利测算。基于如下假设:

单桩造价:综合市场价格,假设50kW的单桩设备价格2.5万元,土建和施工成本1万元,配电侧设施投资1.5万元,初始总投资成本5万元。

年单桩充电服务费收入:按照每年360天,每天24小时上限充电,年理论充电量上限为360*24*50=432000kWh;假设服务费为0.5元/kWh,单桩年均使用率8%;年单桩充电服务费收入=年理论充电量上限*服务费*单桩年均使用率。

折旧成本:假设单桩设备/土建和施工成本/配电侧设施投资折旧年限分别为8/10/3年,残值率5%,年折旧成本为8669元/年。

利息费用:假设贷款比例50%,贷款利率6%,则贷款资金2.5万元,利息费用1500元/年。

其他费用:假设年设备运维费用占总初始投资3.5%,电损耗为实际充电的10%,第三方流量平台抽成服务费10%。

根据测算,在利用率水平为8%时,50kW充电桩单桩年均利润为1905元/年,年现金净额为10574元/年,投资收回年限为4.7年。

提升单桩年均利润主要可以通过提升度电服务费、提升单桩利用效率等方式。我们对单桩利用效率-度电服务费进行敏感性测算:

1)在“服务费为0.45元/kWh,单桩利用效率为8%”和“服务费为0.5元/kWh,单桩利用效率为7%”时,充电运营实现盈利。

2)在服务费为0.5元/kWh时,单桩利用效率从8%提升至10%,单桩年均利润从1905元提升至5361元。

充电桩运营平均利用率稳步提升,行业有望迎来盈亏平衡点。根据中国充电联盟数据,我们测算,2021/2022/2023行业平均利用率分别为4.28%/4.93%/6.72%,利用率稳步提升,增加运营商单桩充电量,充电桩运营有望迎来盈利拐点。

根据中国充电联盟数据,2023年特来电、星星充电、云快充、小桔充电的公共充电桩利用率分别9.05%/10.92%/5.36%/12.89%,远高于其他运营商利用率水平。

1.3充电桩竞争格局高度集中,直流桩符合未来发展趋势

行业集中度高,头部效应明显。截至2023年公共充电桩运营商CR3达52.16%,CR5达65.15%,CR15达92.00%,全国公桩保有量前五的运营商特来电/星星充电/云快充/国家电网/小桔快充市占率分别为19.19%/16.54%/16.43%/7.21%/5.78%,行业高度集中。

直流充电桩相较于交流充电桩优势显著,符合当前快充发展趋势。直流充电桩充电功率远高于交流充电桩,能够直接将电能传输到动力电池中,充电过程中能量损耗小,可有效提高充电效率,做到更短的补能时间。此外直流充电桩智能化程度高,多数能够实时监测充电状态,进一步提升了充电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随着当前新能源汽车快充平台渗透率提升,直流充电桩无疑将会成为行业主流的布局方向。

高压快充带动直流桩加速释放。随着800V车型逐步走向下沉市场,包括比亚迪、问界、小鹏、理想、广汽埃安等国内车企已积极布局高压快充车型。车企快充车型多数在300kW以上,间接带动大功率直流快充桩的放量。同时政府部门积极推进充电标准的制定,应对新能源汽车高压化/大功率充电等需求。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C-SAE)发布的《T/CSAE 178-2021车载高压连接器系统技术要求》将车载高压连接器引入标准,通过标准研究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高压化协同发展。

各地区陆续出台快充桩以及大功率充电桩的相关政策。2023年12月7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提出力争到2025年,重点区域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1.4行业竞争四大壁垒——资金、场地、电网容量、数据资源

1.4.1.资金壁垒:充电站运营前期资金投入大,回收周期长

充电站运营属于重资产行业,资金实力是抢占市场先机的保障。根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盈利模式及经济效益分析》中测算,小型-公交/大型-公交/小型-乘用/大型-乘用充电站场景总投资分别为197.7/676.4/251.8/595.8万元,平均1kW功率的投资规模约在3000-5000元之间,强大的资金实力是前期跑马圈地抢占市场份额的基本保障。

1.4.2.场地壁垒:场地具有排他性,主要区域充电站已覆盖率较高

充电设施天然具备场地排他属性,交通便利且人流量大的地址已覆盖率较高。充电设施选址时,应充分考虑停车便利性、人流量等问题,优先在公园类、综合性商场和街道场景建设充电桩。截至2024年7月底,我国充电桩共计1060.4万台,同比+53%,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已累计建成2.72万台充电桩,已经基本实现全国各省份全覆盖。2023年6月份,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覆盖率约89.48%。

1.4.3.电网容量壁垒:区域电网容量限制充电站运营数量和功率上限

大量充电桩接入电网,电动汽车无序并网充电会对区域电网造成负荷压力,区域电网容量限制充电站运营规模。大量充电桩接入电网,对于负荷较多的用电端部分,三相之间的供电交替情况,会产生一定的谐波影响,影响电网的稳定、安全运行。大功率冲击会导致电压偏移和电压越限,供电系统由于负荷的变化,系统中各节点的电压会随之改变,偏离系统电压额定值,严重到电压越限时,则会影响配电网安全,一定区域内充电桩建设、运营的数量和功率存在上限。

1.4.4.数据资源:助力智能管理信息化、强化运营商盈利手段、改善用户体验

充电网数据资源(充电交易、用户消费、车辆相关)有助于建设物联网充电桩智能管理信息化、强化运营商盈利手段、改善用户体验。用户体量越大充电桩数据资源越丰富,龙头运营商具有先发优势,可以利用自身已有的庞大的粘性客户群体带来的数据资源搭建智能化充电网。

2.“车网互联”政策正式出台,蓝海市场有待突破

2.1V2G助力充电桩利用率进一步提升,赋予电车新使命

V2G技术是指车辆对电网进行能量双向传输的技术,将助力平衡电网负荷。V2G即“Vehicle-to-Grid”(车辆对电网)的简称,它允许电动车通过电网进行充电,同时将车辆储存的能量反馈到电网中。通过V2G技术,电动车可以充当储能设备,将多余的电能反馈到电网中,以供给其他用户使用。当电网需求高峰时,V2G技术可以将车辆储存的能量释放回电网,帮助平衡电网负荷。相反,当电网需求低谷时,电动车可以从电网接收能量并进行充电。电动车在电网负荷低时,吸纳电能,在电网负荷高时释放电能,赚取差价收益。

国内V2G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存在诸多困难。

1)V2G充电桩数量少,大规模改造成本较高。当前大多充电桩不具备向电网反向充电功能,通过改造升级充电桩或者投建新型充电桩成本均较高。

2)充放电次数增加,电池衰减速度加快。新能源汽车通过充电桩频繁向电网放电,会消耗电池循环次数、对电池性能造成负面影响。

3)产业链尚处初期,电网压力较大。当前V2G技术无法解决消费者的差异化行为,短时大量引进将会造成环境混乱,给电网造成不必要压力。

4)电力交易意识不足,盈利能力有待提升。当前用户端意识形态尚未转变,大部分车主暂时没有峰谷套利意识,认为车辆仅是交通工具。

2.2政策陆续出台,推动V2G快速发展

车网互动产业链繁杂,推广周期较长,急需政策引导。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欧阳明高提出国内V2G技术发展路线展望,研究出台分阶段逐步退坡激励政策,为V2G发展克服启动难关。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进入“快车道”,政府部门为应对电车大规模充电需求及储能资源的有效利用,陆续推出引导政策,加快电动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 

车网融合互动政策正式出台,新能源汽车预计可提供千万千瓦时级储能能力。2024年1月4日,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和市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两个阶段的发展目标:1)到2025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充电峰谷电价机制全面实施并持续优化,力争试点城市2025年充电电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私人充电桩充电电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式储能资源的潜力得到初步验证;2)到2030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市场机制更加完善,车网互动实现规模化应用,新能源汽车成为电化学储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为电力系统提供千万千瓦级的双向灵活性调节能力。

预计到2025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3500万辆,假设平均单车带电量约50kWh,届时全市场新能源汽车将提供约17.5亿kWh移动电化学储能。

2.3V2G发展国内外达成共识,国内相关产业链积极跟进

2.3.1.V2G海外起步较早,国内发展具备天然优势

发达地区V2G的发展主要由地方政府或者企业牵头。美国马里兰州通过了《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集成和车辆电气化(DRIVE)法案》,为V2G行业发展奠定法律基础,推动了分布式能源整合。英国威立雅将使用2023年7月购买的45辆电动垃圾车,通过V2G技术,使用卡车为整个区域内的家庭供电。

我国V2G发展具备两个天然优势:国家电网主导和新能源全球装机第一。2023年8月23日,国内规模最大V2G试验在国网无锡车网互动验证中心完成,50台新能源汽车的反向送电功率接近2000KW,送出电量可供133户居民一天的日常用电。目前江苏已具备V2G推广的硬条件,随着国网无锡的建立和试验成功,将进一步推进车网互联的标准制定。

根据EESA数据,全球V2G的市场价值将从2023年的37.8亿美元增长至2033年的450.9亿美元。

2.3.2.国内企业积极探索V2G市场

“光储充放”一体化微电网打通了绿电从生产到存储、再到消纳的完整闭环,缓解充电负荷对配网的冲击,并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光储充放”即由光伏发电、储能电池、充电桩充放电装置和电动汽车等部分组成一个局域的绿色微电网。该模式下,储能系统和电动汽车可以利用峰谷电价差,将电动汽车这类移动能源终端和储能设施与电网之间进行需求响应,制定合理的充放电策略、优化电能量配置。基于光储充放一体化电站,可以实现光伏资源的就地消纳,减少充电站与配网简单连接对配电网造成的冲击影响,并实现局域微电网和电网的有序互动。

2024年6月18日,英飞源投资建设的南京首个光储超充放交能融合示范项目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投运,项目共22个充电车位,5个液冷超充枪,5个V2G充电枪,3个直流快充枪,集光伏发电、“谷进峰出”储能、液冷超充、V2G充电桩等系统于一体。实现各环节灵活互动,促进新能源高效利用。

蔚来汽车持续探索车网互动领域。2023年8月20日,蔚来在祁连山国家公园打造全球首个V2G光伏自循环补能综合体,由光伏电站、V2G双向充电桩和电动汽车组成,将于今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此外,2024年1月蔚来上海首批10座V2G目充站正式投入运营,分布在主要充电场景,为车主提供放电体验的同时帮助电网消纳新能源电力。2024年6月13日,三六零与哪吒汽车、宁德时代、北京链宇也达成“V2G车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战略合作”。随着越来越多的参与者进入,示范项目将加速推进国内V2G发展进程。

特来电支持车网互动充电设备全国市占率69.16%,V2G除调峰辅助服务外,还可以参与现货市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辅助服务。据《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与发展白皮书2023》不完全统计,2022年全国支持车网互动充电设备总安装量为53.5万台,其中特来电达37万台,占比69.16%,远高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蔚来。

2022年特来电以“充电网、微电网、储能网”为载体构建的虚拟电厂平台发布,后续成为首批接入深圳虚拟电厂平台的虚拟电厂聚合商。特来电虚拟电厂平台通过聚合电动汽车有序充电、光伏微网、移动储能、梯次储能等资源,能够实现调频调峰、需求侧响应、聚合售电、绿电消纳和碳交易等功能。截至2023年7月,特来电已成功中标2次常态化精准削峰,接入35个充电站,总容量36MW,可调节能力11MW,通过能量管理系统智能调节技术,实现用电侧和发电侧供需平衡,完成调度。

3.投资建议

当前国内电动车保有量和单车带电量逐步提升,带动充电桩单桩利用率上升,相关政策持续刺激,充电运营商盈利改善,龙头公司率先扭亏为盈。考虑到2024年初车网融合政策正式出台,叠加我国V2G发展具备天然优势,相关产业链跟进积极。建议关注充电运营龙头、V2G布局领先企业:特锐德(充电桩及运营板块龙头,车网互动技术布局领先,V2G设备占比全国第一)、通合科技(充电模块国内领先,V2G功率等级覆盖广泛,海外市场布局领先)。

4.风险提示

1、充电运营行业竞争加剧:“国家队”下场入局充电桩运营,可能会导致行业竞争加剧,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加剧服务费下降风险。

2、充电桩利用率提升不及预期:充电桩单桩利用率是特来电盈利的关键因素,如果充电桩利用率提升不及预期,给行业充电运营带来不利影响。

3、V2G相关政策不及预期:V2G充电桩更换、改造成本较大,如若前期政策补贴不及预期,将会导致行业发展受阻。

// 报告信息 //

证券研究报告:《充电板块量利齐升,V2G带动运营市场快速发展——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深度报告》

对外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9日

报告发布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声明 //

一、评级说明:

1.市场指数评级:

2.行业指数评级:

3.公司股票评级:

二、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保证以专业严谨的研究方法和分析逻辑,采用合法合规的数据信息,审慎提出研究结论,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仅供“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员工及经本公司许可的机构与个人阅读和参考。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投资建议,任何形式的保证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本公司亦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本公司客户如有任何疑问应当咨询独立财务顾问并独自进行投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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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已经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我们欢迎社会监督并提醒广大投资者,参与证券相关活动应当审慎选择具有相当资质的证券经营机构,注意防范非法证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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