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赵力宾先生、董事/总经理黄筱赟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朝晖女士、副总经理李敏先生、副总经理朱良意先生计划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8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合计增持金额为220.44万元,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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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增持主体将积极做好安排,严格按照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 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 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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