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6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艳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4日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艳平女士,女,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项目办主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刘艳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65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29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华通街11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9日
至2024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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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8月14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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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卡账户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印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登记方法: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或邮寄信函方式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5:00信函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8月28日下午16:00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华通线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4、 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063300
5、 联系人:曹梦兰
6、 联系电话:0315-509112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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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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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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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64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其中,独立董事按照10万元/年(含税)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不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3、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4、高管薪酬按其实际担任的职务按照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工资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同时,每年年底由董事长汇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估考核,并确定个人绩效奖金。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63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文东先生、张文勇先生、张书军先生、葛效阳先生、付长坤先生、马洪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毛庆传先生、孔晓燕女士及韩建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韩建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董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孙启发先生、宋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文东,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6年毕业于河北衡水高中,2005年在清华大学总裁班进修。2002年起创办华通线缆,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张文东先生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文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4,019,400股,张文东先生与张文勇先生、张书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张文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张文勇先生,男,195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73年毕业于河北衡水师范,2000年在清华大学总裁班进修,2014年通过宁夏大学电子政务专业本科自学考试,2015年取得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2年起创办华通线缆,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张文勇先生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文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199,100股,张文勇先生与张文东先生、张书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张文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张书军先生,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9年毕业于河北理工学院自动化系,2005年毕业于英国巴斯大学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6年至2013年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市丰南区华信精密制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经理,2008年至今先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张书军先生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书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32,500股,张书军先生与张文东先生、张文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张书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葛效阳先生,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应用电子技术专业,1993年8月至1997年6月,担任北京700厂电气工程师和项目经理;1997年7月至2003年4月,任职于北京金佰利个人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历任工程维修经理,生产经理,运作经理;2003年4月至2008年3月,担任安迅北京金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制造工艺及设备设施经理;2008年3月至2009年4月,担任圣戈班西普磨介有限公司工厂厂长;2009年4月至2011年5月,担任达能乳业北京有限公司工厂厂长;2011年5月至2015年7月,担任美国星牌尤士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制造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担任英凯模金属网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7年5月至今,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葛效阳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葛效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5、付长坤先生,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毕业于济南大学法学专业。2019年4月至2023年2月任职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信达科创(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科创”),历任海外销售总监,副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担任信达科创总经理。
付长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6、马洪锐先生,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担任生产部副部长,201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生产部部长,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马洪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毛庆传先生,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电缆研究所总工程师。现任上海电缆研究所、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专家。兼任四川尚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33)、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60)独立董事。
毛庆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孔晓燕女士,女,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学士、首都经贸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具备中国律师执业资格,中国执业律师。现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056)、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33573)独立董事。
孔晓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韩建春先生,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专家、注册会计师。现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兼任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58)、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52)独立董事。
韩建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孙启发先生,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现任信达科创总工程师,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孙启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宋健先生,男,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2021年6月至2023年1月于信达科创担任销售总监,2024年2月至今担任信达科创销售副总,分管分公司国内、国际销售业务。
宋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60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0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洪锐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监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与会监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孙启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宋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审议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62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等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1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7,000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1,524,781股减少至511,517,78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511,524,781元减少至511,517,781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
2、申报时间:自2024年8月14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3、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4、联系电话:0315-5091121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61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的1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公司拟对该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减去派息金额。该事项已得到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9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7.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分别授予程伟先生、胡德勇先生限制性股票5.00万股,授予价格为4.19元/股。2023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8.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经董事会批准,公司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317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3年11月27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详见公告《华通线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
10.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回购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人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对象,上述1名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股数为7,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511,524,781股的0.001%。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2022年9月19日)至今,公司无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无需对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三)回购价格
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规定: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2022年9月19日)至今,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或增发等事项,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11,524,78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1元(含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6日,除权(息)日为2024年7月17日。
根据公司前次股票回购注销价格调整(详见公告《华通线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回购价格需要进行如下调整: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P=P0-V=4.139-0.071=4.068元/股
如上述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调整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具体回购实施情况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公告为准。
(四)回购资金的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离职原因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7,00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经监事会审议,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则、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授予登记手续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59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0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东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董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文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文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书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葛效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付长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马洪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毛庆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孔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韩建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四、审议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联委员对与其关联的内容已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5)。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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