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9日,因埃索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深交所决定终止其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
埃索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埃索凯”)主要从事动植物用硫酸锌及硫酸锰、新能源电池级硫酸锰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成为行业内国际一流的综合服务商。
公司经历多年发展,产品销售立足境内市场、辐射全球,报告期内境内外收入均呈现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比例超50%,集中于亚洲、中北美洲以及欧洲区域;境内销售主要集中于华中、华南区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划分情况如下:
公司客户包括终端用户、贸易商客户,终端用户指采购公司产品后直接用于生产加工并耗用的企业,包括化肥生产企业、饲料生产企业、电池正极材料生产企业等;贸易商客户为化工或动植物营养行业的贸易商客户,指采购后不进一步加工或自用、直接对外销售并赚取买卖差价的企业。公司对贸易商、终端用户均采取买断式销售。公司销售对象以终端用户为主,报告期内终端用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60%、63.23%和72.98%。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胡德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5.88%的股份,并通过长沙悦海间接控制公司4.60%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40.48%的股份,并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基于在手订单,并结合宏观经济情况、行业发展态势、市场供需情况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预测,公司预计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8,700万元至53,500万元,较去年同期变动幅度为-5.58%~3.73%,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00万元至5,700万元,同比变动-0.96%~22.73%,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00万元至5,300万元,同比变动-9.97%~10.96%。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903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预计融资12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33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埃索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主要产品收入与毛利率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电池级硫酸锰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67%、17.33%、31.46%;电池级硫酸锰毛利率分别为3.56%、19.09%、25.88%。2022年各季度,发行人电池级硫酸锰毛利率分别为37.43%、29.58%、5.96%、27.59%。
请发行人:(1)说明2022年各季度电池级硫酸锰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电池级硫酸锰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发行人电池级硫酸锰的技术路线、竞争优势及行业地位等,说明电池级硫酸锰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增长是否具有持续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核心技术来源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循环科技、新材料公司分别是硫酸锌、硫酸锰领域供应商。发行人共有发明专利16项,其中8项的专利权人为循环科技,8项的专利权人为新材料公司。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为陈乐军、肖宏、刘钢墙、赵思思,均曾担任循环科技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请发行人:结合核心技术人员的从业经历、硫酸锰与硫酸锌生产工艺差别等,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来源、核心技术人员参与电池级硫酸锰新工艺研发情况,发明专利是否属于核心技术,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1关于创业板定位
申报文件显示:
(1)发行人共有发明专利9项,其中7项的专利权人为子公司循环科技,2项为子公司新材料公司。部分专利为继受取得,部分专利曾为共同共有。发行人与中南大学、重庆大学等有合作研发项目。
(2)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309.16万元、1,120.75万元及1,915.6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0%、1.71%、1.92%,合计4,345.53万元,复合增长率为20.9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技术研发人员为83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1.74%。
(3)发行人子公司循环科技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为发行人2016年收购而来。
(4)发行人硫酸锌2021年的市场占有率为10.86%,硫酸锰2021年的市场占有率约为10.20%。数据来源为QYResearch,发行人付费购买。根据QYResearch统计,2021年度电池级硫酸锰市场规模约为23.02万吨左右,预计到2025年电池级硫酸锰需求量达54.87万吨。发行人15万吨/年电池级硫酸锰项目已投产,2022年5月发行人电池级硫酸锰成品产量达到7,000吨,募投项目为“年产15万吨高纯硫酸锰综合项目”。
(5)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该征求意见稿“2.12防止电化学储能电站火灾事故”中的相关要求提及,“中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不得选用三元锂电池、钠硫电池,不宜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时,应进行一致性筛选并结合溯源数据进行安全评估。”
问题3关于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
申报文件显示: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68,850.56万元、65,516.40万元、99,990.49万元,主要来自电池级硫酸锰、生命营养级硫酸锰、硫酸锌等产品的销售。
(2)2021年,发行人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收入占比显著高于其他年度。
(3)报告期内硫酸锌等产品存在大额外采并直接对外销售的情形。
(4)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较大,主要为海运保费及焦亚硫酸钠等非主营产品的销售收入。
问题1关于主营业务收入
申报文件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内,动植物用硫酸锰、硫酸锌下游市场整体增长较平稳。但发行人硫酸锰、硫酸锌销售收入增长较快。
(2)根据QYResearch的统计数据,2021年硫酸锌埃索凯市场份额位居第二,宝海微元市场份额长期位居市场第一。但根据公开披露数据,发行人硫酸锌销售收入远大于宝海微元。发行人现股东陈乐军曾任职宝海微元。
(3)发行人硫酸锌销售价格和市场价格趋势基本一致,2021年下半年开始发行人硫酸锌销售价格高于国内市场价格主要系境外销售部分价格较高所致。
(4)对于河北远大等大型硫酸锌生产企业,发行人与其在境外客户资源方面存在差异化优势,合作历史较长且主要股东曾有股权合作关系,发行人通过长期规模化采购获得合理价格折扣。
(5)发行人2021年度硫酸锌产品下半年收入占比为61.21%,高于以往年度。发行人部分外采产品的客户为仍贸易商。
问题2关于外销、电池级硫酸锰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
申报文件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较大,主要是海运保费以及焦亚硫酸钠等非主营产品。焦亚硫酸钠系外采,产品毛利率为18.29%、21.06%、9.36%和21.80%。
(2)发行人向中北美洲平均销售最高,且外采部分价格高于自产部分。发行人主要通过子公司北美埃索凯向本部采购入仓后向外销售,其销售单价包括运输费、清关费、关税等费用。
(3)除发行人外,目前国内电池级硫酸锰生产企业主要为汇成新材、红星发展等。
问题1关于销售收入
申报文件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根据QYResearch报告,2019年度至2021年度,全球动植物用硫酸锰销量分别为25.35万吨、21.01万吨、24.06万吨。发行人同期动植物硫酸锰销售数量为1.49万吨、1.85万吨、2.75万吨,销量变动趋势与行业趋势不一致。
(2)报告期前期,发行人硫酸锰主要以外采为主。
(3)发行人动植物硫酸锌和硫酸锰北美销售价格较高,部分原因为北美埃索凯销售,其销售单价包括了国外运输至美国途中的运输费、清关费、关税等费用。
(4)2022年下半年,电池级硫酸锰市场价格下降较快。
(5)公司对含锌固废综合利用及硫酸锌生产过程中伴随产出的副产品如粗铟、粗铅等,其实际产量受公司收集的原材料各批次固废具体成分及含量等因素影响较大,导致报告期内其主要产品的销售额有所波动。
问题4关于技术创新性
申报文件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发行人拥有发明专利15项,部分专利为继受取得。发行人硫酸锰、硫酸锌主要技术路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一致。发行人硫酸锌主要采用循环经济模式,硫酸锰采用锰矿还原路线。
请发行人:
(1)结合硫酸锌及硫酸锰上游供应商的加工能力,发行人贸易业务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说明发行人上游及贸易业务供应商是否具备硫酸锌及硫酸锰的生产加工能力,发行人产品与贸易业务对应产品的差异情况。
(2)对比说明发行人硫酸锰的生产路线、核心技术、专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发行人技术路线的优缺点、差异原因,发行人是否具有技术先进性。
(3)说明发行人专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专利差异情况,结合继受取得专利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自主研发能力。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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