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4-032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与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申新智造”)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将公司4.94%的股份过户至宗申新智造名下。本次交易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2024年7月1日,管理人与宗申新智造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按协议约定,宗申新智造支付重整投资款总金额共计334,600万元,取得隆鑫控股持有的隆鑫通用504,172,175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24.5513%的股份。
2024年7月9日管理人账户收到宗申新智造支付的首笔重整投资款6.73亿元。管理人收到宗申新智造支付的第一笔重整投资款6.73亿元后,按照重整投资协议之约定,管理人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宗申新智造已支付的第一笔重整投资款对应的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隆鑫通用101,407,015股股票过户给宗申新智造。
2024年8月7日,管理人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渝05破76号之九民事裁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
(十一)规定,裁定如下:“将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101,407,015股该笔裁定过户给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该笔裁定过户的股票系本次宗申新智造已支付的第一笔重整投资款对应的隆鑫通用股票数,占隆鑫通用总股本的4.94%。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将公司4.94%的股份过户至宗申新智造名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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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自隆鑫通用首发上市以来,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股权比例历次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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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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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宗申新智造已支付首笔重整投资款6.73亿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九民事裁定书,将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101,407,015股该笔裁定过户给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该笔裁定过户的股票系本次宗申新智造已支付的第一笔重整投资款对应的隆鑫通用股票数,占隆鑫通用总股本的4.94%。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将公司4.94%的股份过户至宗申新智造名下。本次交易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1,028,236,05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13%,其中,累计质押1,027,668,574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9.94%,占公司总股本的50.04%;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1,028,236,055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13%。隆鑫控股持有公司股份尚未办理解除质押登记、解除司法冻结和变更过户登记手续。
3、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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