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52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的提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8月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8月9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
(2)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南方食品大厦五楼会议室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韦清文先生
5、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情况如下表:
■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的陈昌松律师、闭其良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情况
■
(二)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情况
■
(三)关于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的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并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叶志锋、蒙丽珍、梁戈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李玉珺、李文全、周淼怀、韦茗仁、程富亮、李建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维昌、李玉炜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李文全(持股300,000股)、周淼怀(持股240,000股)、程富亮(持股570,000股)、李建军(持股600,000股)为议案4的关联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710,000 股已回避表决;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李维昌为议案6的关联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80,000股已回避表决。
4、公司已单独披露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的陈昌松律师、闭其良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53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在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南方食品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
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当选的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并推举董事李玉珺先生为会议主持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参会人数、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对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形成了会议决议,现公告如下: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具体如下:
1、关于选举李玉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李文全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选举周淼怀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玉珺先生、李文全先生、周淼怀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条件。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逐项表决,董事会选举产生了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选举李玉珺、梁戈夫、李文全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李玉珺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选举蒙丽珍、叶志锋、韦茗仁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蒙丽珍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选举梁戈夫、蒙丽珍、李文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梁戈夫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选举叶志锋、蒙丽珍、周淼怀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叶志锋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首席科学家、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及公司顾问的议案》
经逐项表决,董事会同意续聘公司首席科学家、聘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及公司顾问,具体如下:
1、关于续聘中国工程院金征宇院士为公司首席科学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聘任韦清文先生为公司终身荣誉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在本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李玉珺、韦茗仁回避表决。
3、关于聘任李汉荣先生为公司顾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在本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李玉珺、韦茗仁回避表决。
4、关于聘任李汉朝先生为公司顾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在本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李玉珺、韦茗仁回避表决。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四、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1、关于聘任李文全为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周淼怀、程富亮、李玉琦、李文杰、覃跃扬为副总裁,聘任周淼怀为董事会秘书(兼),聘任王炳波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聘任唐广文为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聘任周淼怀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聘任的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条件,其中周淼怀先生已按规定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本次聘任的上述人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具体金额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和考评结果发放。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委员李玉琦先生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其他委员发表了同意意见。
董事李文全、周淼怀、程富亮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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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相关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54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并一致推举监事李维昌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参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了会议决议,现公告如下: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选举李维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55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公司职工大会、于2024年8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董事成员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1、非独立董事:李玉珺先生(董事长)、李文全先生(副董事长)、周淼怀先生(副董事长)、韦茗仁先生、程富亮先生、李建军先生;
2、独立董事:叶志锋先生、蒙丽珍女士、梁戈夫先生。
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
公司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李玉珺先生(召集人)、梁戈夫先生、李文全先生;
2、审计委员会:蒙丽珍女士(召集人)、叶志锋先生、韦茗仁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梁戈夫先生(召集人)、蒙丽珍女士、李文全先生;
4、提名委员会:叶志锋先生(召集人)、蒙丽珍女士、周淼怀先生。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均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2名,职工代表 1 名。
1、非职工代表监事:李维昌先生(监事会主席)、李玉炜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陈新宇先生。
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
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公司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1、总裁:李文全先生
2、副总裁:周淼怀先生(兼公司董事会秘书)、程富亮先生、李玉琦先生、李文杰先生、覃跃扬先生
3、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王炳波先生
4、总工程师:唐广文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同意提名,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李文全先生、周淼怀先生、程富亮先生三位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1/2,符合相关规定。
周淼怀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聘任周淼怀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71-5308080
电子邮箱:tzzgx@nfhzm.com 邮政编码:530022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南方食品大厦5楼
五、部分董监高届满离任情况
1、本次换届完成后,韦清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被聘任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终身名誉董事长不属于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享有董监高相关权利、不承担董监高相关义务,可列席董事会会议;袁公章先生、何焕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玉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仍在公司工作并聘任为公司副总裁;胡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陆振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仍在公司工作并担任下属控股子公司南方黑芝麻(广西)健康粮仓工厂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2、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副总裁李维昌先生在届满离任后,仍在公司工作并被选举为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李维昌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8万股,其中20万股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股份,按规定公司监事不得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按规定回购李维昌先生相应的激励股份。
3、截至本公告日,袁公章先生、何焕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韦清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823,400股,持股比例为3.29%;胡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持股比例0.0053%;陆振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300股,持股比例为0.0023%。前述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离任的韦清文先生、袁公章先生、何焕珍女士、胡泊先生、陆振猷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李文全
李文全,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总裁,同时兼任下属的荆门市我家庄园农业有限公司、安阳市南方黑芝麻食品有限公司、容县民国小镇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滁州市南方黑芝麻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南方食品有限公司、南方黑芝麻(广西)健康粮仓工厂有限公司、南方黑芝麻(广西)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南方食养销售有限公司、广西南方食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酥伊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南方黑芝麻(广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广西南方健康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南方黑芝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广西华信长欣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文全先生1993年至1998年先后担任广西区团委、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宣传科、基金科长;广西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副主任;1998年至2003年担任中国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办事处经理;2003年至2008年担任广西琅尖科技公司投资部经理;2008年至2014年担任广西华商产业园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至2020年担任南宁容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同期兼任广西佳园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至2021年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职务。
李文全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0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文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周淼怀
周淼怀,男,197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兼任南宁市儿童医院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广投国医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文缘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周淼怀先生自2005年6月起先后任公司证券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证券投资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周淼怀先生曾在公司下属的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办公室主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
周淼怀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淼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3、程富亮
程富亮,男,汉族,1974年1月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滁州市南方黑芝麻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南昌市润谷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程富亮先生于1995年7月至1999年4月,先后在郑州生物制药厂任销售员、旺旺集团郑州分公司任销售主管;于1999年4月-1999年12月在郑州黑五类食品销售公司担任销售区域经理;于2000年1月至2011年1月,先后担任广西百姓南方食品有限公司区域经理、广西南方黑芝麻股份有限公司任大区经理、广西南方黑芝麻销售公司任副总经理职务;于2011年1月至2020年1月,分别在广西南方黑芝麻销售公司、本公司糊类事业部担任总经理。
程富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70,00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程富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4、李玉琦
李玉琦,男,汉族,1980年9月出生,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化学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任下属的江西小黑小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南方储能有限责任公司、南方黑芝麻(容县)健康粮仓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同时兼任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五类集团”)董事。
李玉琦先生曾先后任黑五类集团运营经理;中海地产(西安)有限公司营销策划员;广西佳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方黑芝麻(广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广西黑五类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西南宁黑五类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
李玉琦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其同时是本公司股东及控股股东黑五类集团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氏家族的成员之一,其与非独立董事李玉珺的父亲李汉荣先生、与非职工代表监事李玉炜的父亲李汉朝先生、同为黑五类集团的股东,且与李汉荣、李汉朝为叔侄关系,与李玉珺、李玉炜为堂兄弟关系;因非独立董事韦茗仁为黑五类集团一致行动人、韦清文先生侄子,综前所述,李玉琦与李玉珺、李玉炜、韦茗仁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玉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5、李文杰
李文杰,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任下属的荆门市我家庄园农业有限公司经理,上海礼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荆门我家庄园富硒米业有限公司、指尖生活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牧泓贸易有限公司、钟祥市我家庄园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京和米业有限公司、南方黑芝麻(湖北)健康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文杰先生曾任本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曾任黑五类集团办公室秘书、进出口部经理,广西南方黑芝麻总经理秘书、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广西南方米粉有限公司总经理,广西黑五类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广西南宁黑五类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钟祥市我家庄园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李文杰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95,00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文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6、覃跃扬
覃跃扬,男,1977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广西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新闻系本科,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任巴马南方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覃跃扬先生于2002年至2005年任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主管、人力资源主管,于2005年至2006年任广西南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于2006年至2007年任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于2008年至2017年任广西黑五类物流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仓储部经理、糖业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任南方黑芝麻集团运营管理中心采购总监。
覃跃扬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71,70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覃跃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7、王炳波
王炳波,男,1980年8月出生,壮族,毕业于广西财经学院会计学,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兼任下属的江西小黑小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王炳波先生于2003年4月至2008年8月任金光集团(APP)广西金桂林业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员;2008年8-2012年5月广西华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助理;2012年6年4月至2024年8月在本公司先后任财务部审计监督主管、财税中心财务总监、财税中心副总经理、及下属的江西小黑小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王炳波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炳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8、唐广文
唐广文,男,1970年12月出生,汉族,毕业于广西大学食品工程专业,
大专学历。现任公司总工程师、技术研发中心总经理职务。
唐广文先生于1995.7-2001.12任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公司主管、经理、副厂长职务;2002.1-2002.6任枝江黑五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长;2002.7-2004.12任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1-2012.12任广西南方米粉有限责任公司副厂长;2005.1-2012.12任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大区经理;2013.1-2021.6任江苏豆奶事业部、广西黑芝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小黑小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7月-2024.7.14任滁州市南方黑芝麻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唐广文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90,00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唐广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56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的自身实际,制订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若在实施期间,公司所面临的政策环境、行业竞争格局或公司经营策略发生重大变化的,可根据实际需求并履行决策程序修改本方案。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具体金额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和考评结果发放。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或依法律法规规定缴付;
2、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领取相应薪酬。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五、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已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前述薪酬方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57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首席科学家、聘任终身
名誉董事长及公司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首席科学家、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及公司顾问的议案》等事项,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江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金征宇先生为公司首席科学家,聘任韦清文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聘任李汉荣先生、李汉朝先生为公司顾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金征宇院士为首席科学家的事项;本次换届后,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其为公司首席科学家。
金征宇先生院士是中国食品科学与工程领域著名学者,现任教育部食品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民主同盟盟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金征宇先生于1982年获无锡轻工业学院粮食工程学士学位,1988年获无锡轻工业学院粮食工程硕士学位,1992年获无锡轻工业学院食品工程博士学位。金征宇先生曾任江南大学食品学院院长、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江南大学副校长。金征宇院士深耕淀粉深加工领域30余年,在淀粉深加工基础研究、新产品开发及装备工程化等方面成果突出,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金征宇院士带领团队深耕粮食深加工领域,通过理论创新、技术研发和装备升级,推动主食工业化、方便化、营养化和组分高值化发展,为中国粮油食品领域的科技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本次继续聘任金征宇院士为公司首席科学家,为公司的健康食品产业经营、新产品研发、创新性人才培育等提供专家咨询指导、前瞻性的技术引领,有利于推动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韦清文先生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在任期届满离任后,为利于公司管理团队年轻化,其申请不再继任董事长职务。韦清文先生系公司创始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五类集团”)的主要股东,同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氏家族的一致行动人。韦清文先生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在任职期间勤勉敬业、谨慎认真地履行职责,为创立知名的“南方黑芝麻”品牌、打造经典的南方黑芝麻糊等系列产品及开拓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为表达对韦清文先生的敬意和尊重,董事会聘任韦清文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为公司在战略规划、转型升级、品牌打造、产品经营、管理优化、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李汉荣先生、李汉朝先生均系公司的创始人,为公司控股股东黑五类集团的主要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氏家族的核心成员。李汉荣先生、李汉朝先生曾分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公司监事会主席等重要职务,两人均为公司的创立及长期健康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董事会聘任李汉荣先生、李汉朝先生为公司顾问,将在战略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决策和企业文化传承与发展等方面,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经营和发展。
公司自创立至今已40年,长期以来韦清文先生、李汉荣先生、李汉朝先生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他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公司发展。
董事会本次聘任的公司首席科学家、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和公司顾问均不属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享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权利,不承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义务。
上述公司首席科学家、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公司顾问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
首席科学家、终身名誉董事长及公司顾问简历
首席科学家金征宇院士:
金征宇,男,江苏扬州人,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任教育部食品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江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主同盟盟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金征宇院士是中国食品科学与工程领域著名学者。金征宇院士于1982年获无锡轻工业学院粮食工程学士学位、1988年获无锡轻工业学院粮食工程硕士学位、1992年获无锡轻工业学院食品工程博士学位。金征宇院士曾任江南大学食品学院院长、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江南大学副校长。金征宇院士深耕淀粉深加工领域30余年,在淀粉深加工基础研究、新产品开发及装备工程化等方面成果突出,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金征宇院士带领团队深耕粮食深加工领域,通过理论创新、技术研发和装备升级,推动主食工业化、方便化、营养化和组分高值化发展,为中国粮油食品领域的科技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
终身名誉董事长韦清文:
韦清文,男,汉族,1960年1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南方黑芝麻(广西)健康粮仓工厂有限公司董事、黑五类集团董事长。韦清文先生曾任公司第四届至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2005年-2006年和2011年-2015年兼任公司总裁职务;曾任广西南方儿童食品厂副厂长、厂长;曾任黑五类集团总裁、董事、董事长;曾任中国乡镇企业协会副会长、全国黑色食品协会副会长、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广西工商联合会副会长;曾当选为第九、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韦清文先后获得“全国乡镇企业家”“全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家”、“自治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改革开放40周年功勋企业家”“玉林市十佳民营企业家”等数十个荣誉。
公司顾问李汉荣先生:
李汉荣,男,汉族,1948年4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李汉荣先生曾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第七届监事会主席。曾任黑五类集团监事会主席。曾任中华诗词学会理事、广西诗词学会副会长、广西南方诗社社长。李汉荣先生于1999年荣获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称号。
公司顾问李汉朝先生:
李汉朝,男,汉族,1955年4月出生,清华大学EMBA结业。李汉朝先生曾担任广西南方儿童食品厂副厂长、黑五类集团董事局副主席、广西黑五类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南方黑芝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苏南方黑芝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曾担任本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曾任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南昌市容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滁州市容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滁州市容州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汉朝于2003年被授予“广西百名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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