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萧峰
2024年1月17日,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12023004 号),详见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6)。2023 年 12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黔处罚字〔2023〕4 号),详见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6)。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于2020年4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买入,并在2023年6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经查明,保利联合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9 年至 2021 年期间,新联爆破与浙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链平台业务合作转让协议》,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新联爆破与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并于同日签订附追索权的《补充协议》,新联爆破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保利联合以与客户签订《资金支付协议》《还款协议》及期后签订《资产抵押协议》等为由,将部分应收账款视为有担保的债权,错误划分风险组合;保利联合因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及计算错误,导致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以上行为致使 2019 年保利联合少计提坏账准备 43,121,976.07 元,虚增净利润 36,653,679.66 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19.95%;2020 年少计提坏账准备 77,752,927.99 元,虚增净利润 65,892,497.89 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43.24%;2021 年少计提坏账准备 235,768,852.67 元,虚增净利润 200,267,416.27 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124.47%,导致 2021 年盈亏发生变化。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情况说明、财务凭证、会议决议、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目前,保利联合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可联系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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