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王珞)梅安森7月24日晚间披露《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简称“规划”),公司将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梅安森表示,公司着眼于战略目标和未来可持续发展,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行业所处特点、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积极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规划显示,梅安森采取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是: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资产总额的20%。
采取现金方式分红的比例是: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是:在满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若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资产偏高、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前提下,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是:在满足进行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一般采用年度分红的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规划还披露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梅安森表示,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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