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68 公司简称:天马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502,335,74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20,093,429.64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8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8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上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4年7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4年7月23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502,335,74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93,429.64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84%。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的股份总数由456,668,856股增加至502,335,74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666.8856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233.5741万元。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和《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967.33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967.33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965.42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91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967.33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科目,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967.33万元,共计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967.33万元,已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069,344.7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65,887,143.5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502,335,74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93,429.64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2024年半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5.8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后,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99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533,8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6.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081,281.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918,705.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29日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6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091.8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29,399.99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尚未划转所致。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5,101.2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4,050.39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其中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6,050.3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高山支行及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6月,因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广西金马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平南县官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干县湖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及保荐人海通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部分变更,并同意根据项目需要增设募集资金账户。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2.8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361Z0017号)。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出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该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为772.79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监事会、保荐人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8,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表1: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上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表决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庆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4年7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4年7月23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502,335,74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93,429.64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84%。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的股份总数由456,668,856股增加至502,335,74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666.8856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233.5741万元。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和《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择日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择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56,668,85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合计转增股本45,666,885股。截至2024年6月13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的股份总数由456,668,856股增加至502,335,74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666.8856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233.5741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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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注册资本的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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