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7月23日 02:30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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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4-060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7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转入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4-061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7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4-06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7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3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46.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8,753.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277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该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6,500万套商用制冷空调智能控制元器件建设项目”、“年产5,050万套高效节能制冷空调控制元器件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与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与子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与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与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与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与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与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尽管公司与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但该项投资收益可能会受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的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与子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与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与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与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7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7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与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4-063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

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转入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3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46.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8,753.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277号)。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该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6,500万套商用制冷空调智能控制元器件建设项目”、“年产5,050万套高效节能制冷空调控制元器件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可能涉及从境外采购等涉外业务,需使用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由于无法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涉外采购,因此拟先使用信用证或自有外汇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相关涉税支出仅能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与海关绑定的扣款账户统一支付,募集资金专户无法作为扣款账户,拟通过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先支付,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因此,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后续实施期间,拟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通过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预先支出募集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至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相关采购进度,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合同管理流程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确认可以采取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进行支付,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履行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的支付。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信用证、自有外汇、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转入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所需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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