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公告编号:临2024一037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元中路188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多媒体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文树梁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王毓敏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陈甦平因退休原因未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卢克南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董事会秘书邓泽刚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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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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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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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2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有: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中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三个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97,393,77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的45.76%。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上述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由参会的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刘小吾、杨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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