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2024年07月15日 01:30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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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4-054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00万元到-1,500万元。

● 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100万元至-2,7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00万元到-1,500万元。

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100万元到-2,700万元。

(三)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未经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5,215.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20.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94.10万元。

(二)每股收益:0.09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4 年上半年,受大环境影响,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及建设进度放缓,同时公司进一步强化了业务风险防控,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下滑,毛利率有所下降,导致公司半年度亏损。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4-053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4390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5月21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28,596,642股,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7,902,989股,即以420,693,65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39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468,451.37元。

(2)本次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总股本为428,596,642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7,902,989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420,693,653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20,693,653×0.04390)÷428,596,642≈0.04309元/股。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所述,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4309)÷(1+0)=前收盘价格-0.04309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2.自行发放对象

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李金钟、赵孝芳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390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上述第(1)项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代扣现金红利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3951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951元。如QFII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通过沪港通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03951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5)对于除上述类别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 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439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9705888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4-052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持有公司股份27,058,3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1%。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后,李金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7,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9.78%,占公司总股本的6.30%。

● 控股股东创能明、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合同生”)、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合同泽”)、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合同彩”)、赵孝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73,997,020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90,660,000股,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33.09%,占公司总股本的21.15%。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先生的通知,获悉李金钟先生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1.股份被解除质押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创能明、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及一致行动人润合同生、润合同泽、润合同彩、赵孝芳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份数量单位:股

说明: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股份质押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李金钟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李金钟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独立性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应对措施。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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