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8日讯 深交所网站日前公布关于终止对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武碳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2年6月30日依法受理了宝武碳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日前,宝武碳业向深交所提交了《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宝武碳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宝武碳业主要从事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等业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宝钢股份直接持有宝武碳业71.78%的股份,是宝武碳业的控股股东。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宝武直接持有宝钢股份43.24%的股份,同时通过全资子公司武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宝钢股份13.39%的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宝钢股份0.34%的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宝钢股份5.32%的股份,为宝钢股份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可以通过宝钢股份控制宝武碳业71.78%的表决权。同时中国宝武持有马钢集团51%股权,系马钢集团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可以通过马钢集团控制宝武碳业8.22%的表决权。综上所述,中国宝武可以通过宝钢股份及马钢集团间接控制宝武碳业合计80%的表决权。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宝武90%的股权,为宝武碳业的实际控制人。
宝武碳业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00,000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原拟募集资金301,221.44万元,计划用于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宝武碳业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张干、黄凯,华宝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孔珊珊,张志孟。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