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25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荣秀丽女士召集。
参加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孙亦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辛静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赵焰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规定,聘任高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1名激励对象连续两年(2022年、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经确认其所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以及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部分/全部未行权。因此,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未获准行权的138,679份股票期权(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21,150份股票期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荣秀丽、孙亦军、辛静、周颖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已届满。171名激励对象可按照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对其获授的合计12,007,896份股票期权行权,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荣秀丽、孙亦军、辛静、周颖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26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李爱华女士召集。
参加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监事会同意推举李爱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连续两年(2022年、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经确认其所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以及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部分/全部未行权,公司拟对相应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未获准行权的138,679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21,150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171名激励对象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拟对171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27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荣秀丽女士、蔡秉宪先生、许家硕先生、孙亦军先生、辛静女士、周颖女士、钟英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吉女士、罗毅先生、杨丹女士、张恝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杨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7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荣秀丽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具体如下:
■
其中,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风险与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杨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爱华女士、刘艳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英娇女士担任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爱华女士、刘艳虹女士与张英娇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李爱华女士、刘艳虹女士、张英娇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2024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李爱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孙亦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辛静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赵焰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孙亦军先生、辛静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赵焰萍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聘任辛静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赵焰萍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高原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原女士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简历详见附件。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4298116-3666
电子邮箱:IR@vanchip.com
联系地址: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2号楼2701-3室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1、赵焰萍女士简历
赵焰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3月出生,北京工商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石家庄德倍隆科技有限公司研发职员,2006年12月至2010年1月,任上海赫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顾问,2010年1月至2010年5月,任美国讯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人力资源服务顾问,2010年5月至2013年3月,任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人力资源主管。2013年3月至今,任唯捷创芯综合管理部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唯捷创芯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赵焰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6,77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焰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高原女士简历
高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2月加入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高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29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0年9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020年10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人数、考核要求等进行调整,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相关议案。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本激励计划的全部激励对象分别签署了股权激励协议书,正式授予公司股票期权。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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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票期权调整情况
2020年12月,因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6亿股。2021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1.5252234元/份,期权数量调整为31,304,346份。
2021年4月1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取消因个人原因离职的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40,934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52,000份股票期权)。
2021年8月1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取消因个人原因离职的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98,346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15,000份股票期权)。
2022年1月2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取消因个人原因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2,782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5,000份股票期权)。
2022年7月22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2,616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前6,500份股票期权),以及因1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的未能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3,934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600份股票期权)。
2023年6月2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注销1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12,091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前47,601份股票期权),因2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而未能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50,943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7,769份股票期权)以及5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部分/全部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9,184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5,976份股票期权)。
2024年6月25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注销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4,581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前19,000份股票期权),因1名激励对象连续两年(2022年、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而未能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5,247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800份股票期权)以及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部分/全部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851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1,350份股票期权)。
综上,自股票期权授予以来,公司决议注销/取消的股票期权合计为1,059,509份。
(四)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2022年7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结束。第一个行权期共有符合行权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193,667份,已分别于2022年9月14日、2023年3月27日、2023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行权价格为1.5252234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2023年3月29日、2023年6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3年6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经结束。第二个行权期共有符合行权条件的179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043,247份,已分别于2023年7月19日、2024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行权价格为1.5252234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完成之日起20个月、32个月、44个月。截至本议案发出之日,公司激励对象获授的期权均已超过4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已满,可行权比例为股票期权总数的40%。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二)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各行权期内,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业绩考核或个人特殊情况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处理。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年10月21日
(二)行权数量:12,007,896份
(三)行权人数:171人
(四)行权价格:1.5252234元/份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七)行权安排:2024年6月21日起,至该日起1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行权窗口期,分批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行权窗口期内行权完毕;行权窗口期届满,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再行权或递延至下一行权期,由公司予以注销。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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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登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2、因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进行了调整。在第一个和第二个行权期计算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时,公司采取了尾数舍去取整的方法来确定每位授予对象的可行权数量。然而,在本次计算中,为了更加精确地反映实际情况,公司决定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来确定每位授予对象的可行权数量。由于上述计算方法的变更,核心技术人员林升所获得的已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与前两期公开披露的数据之间存在1股的差距。但所有激励对象所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总和并未超过公司实际授予的总量;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九)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制
1、在公司完成首发上市前,任一激励对象行权认购的公司股票,承诺自行权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减持,若在该限售期内公司完成首发上市,同时需承诺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三年内不得减持;在公司完成首发上市后,任一激励对象行权认购的公司股票,承诺自行权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减持。
2、任一激励对象,不论其是否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前述行权后三年限售期届满之后,比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首发上市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证券交易所相关的业务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全部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上述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171名激励对象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拟对171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事项。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采用布莱克-舒尔斯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28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0年9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020年10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人数、考核要求等进行调整,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相关议案。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本激励计划的全部激励对象分别签署了股权激励协议书,正式授予公司股票期权。
2020年12月,因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6亿股。2021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1.5252234元/份,期权数量调整为31,304,346份。
2021年4月1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取消因个人原因离职的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40,934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52,000份股票期权)。
2021年8月1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取消因个人原因离职的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98,346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15,000份股票期权)。
2022年1月2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取消因个人原因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2,782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5,000份股票期权)。
2022年7月22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2,616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前6,500份股票期权),以及因1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的未能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3,934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600份股票期权)。
2023年6月2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12,091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前47,601份股票期权),因2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的未能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50,943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7,769份股票期权),以及因5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部分/全部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9,184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5,976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情况
1、拟注销股票的依据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公司已首发上市,由公司注销,若公司尚未首发上市,由公司取消。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若激励对象连续两年(含2021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C,则其所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公司已首发上市,由公司注销;若公司尚未首发上市,由公司取消。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若公司已首发上市,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公司尚未首发上市,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取消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予行权。
2、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
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拟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24,581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19,000份股票期权)。
因1名激励对象连续两年(2022年、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其所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拟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5,247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800份股票期权)。
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部分/全部未行权,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拟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851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1,350份股票期权)。
上述三项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未获准行权的股票138,679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21,150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连续两年(2022年、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经确认其所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以及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部分/全部未行权,公司拟对相应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未获准行权的138,679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21,150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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