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规定、港股通非交易日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安排,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因2024年7月1日为港股通非交易日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将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于2024年7月2日恢复办理上述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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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示
1.各基金是否已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本公告主要为基金因港股通非交易日、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暂停及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公告,各基金如因其他原因已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本次恢复后仍受相关交易状态限制,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若港股通非交易日或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公司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4.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6日
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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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自2020年3月16日起新增扩位证券简称,扩位证券简称为“中证红利ETF”;
2、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可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估,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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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将于2024年7月2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4年7月3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2)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2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公司官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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