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4-073
债权代码:110072 债券简称:广汇转债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广汇转债,证券代码:110072)连续十个交易日(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5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截至2024年6月25日,“广汇转债”价格38.437元/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张,当日换手率为153.80%,转股价值47.33元,转股溢价率为-18.80%。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 公司股票2024年6月20日收盘价为0.98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4年6月21日,6月24日,6月25日公司收盘价分别为0.88元/股,0.79元/股,0.71元/股,已经连续4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7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4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公开发行了3,3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7,000.00万元,期限6年。债券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5号文同意,公司33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广汇转债”,债券代码“110072”。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广汇转债”自2021年2月2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1年2月24日至2026年8月17日,“广汇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03元/股。因公司股价满足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广汇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起由4.03元/股向下修正为1.5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广汇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2024-056)。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广汇转债”连续十个交易日(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5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较前期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未发现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敏感信息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广汇转债”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广汇转债”的情形。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广汇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广汇转债”连续十个交易日(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5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50%,截至2024年6月25日,“广汇转债”价格38.437元/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张,当日换手率为153.80%,转股价值47.33元,转股溢价率为-18.80%。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2024年6月20日收盘价为0.98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4年6月21日,6月24日,6月25日公司收盘价分别为0.88元/股,0.79元/股,0.71元/股,已经连续4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7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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