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4-087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私募
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况
2024年3月12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企业深圳复鑫深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复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他7方投资人签订《深圳市鹏复生物医药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等,以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鹏复生物医药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生物医药产业基金”)。该基金设立完成后,将聘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2024年3月13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本公司收到通知,深圳生物医药产业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深圳市鹏复生物医药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上海复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AKD81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2024-088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A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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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及实施进展
2024年3月26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即自2024年3月26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止〈含首尾两日〉)。有关详情请见2024年3月27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现将回购方案下首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回购方案,本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实施A股回购,共计回购1,160,800股A股(约占截至2024年6月25日本公司股份总数〈即2,672,398,711股〉的0.0434%),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2,572.2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当日回购均价人民币22.16元/股、最高价人民币22.25元/股、最低价人民币22.03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监管要求及回购方案,于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本公司A股,并就回购方案的执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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