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25日 15:00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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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3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4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海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临2024-034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4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该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聚焦做强主业,持续提质增效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内增式成长与外延式发展并重的发展方向,坚定不移地做强做大现有产业,秉承“日进一寸、精益致远”的企业精神,践行“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企业文化,通过不懈追求科学高效的运营管理和员工综合素质的持续提升等途径,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现有产业链条的综合竞争优势,同时更加重视科学技术的创新和科学管理的应用,不断提高科学管理能力,以奠定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1、从思想上强化经营意识,提升全员经营分析能力,建立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体系,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发现经营过程中的不足,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跟踪落实整改效果。

2、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开展创新、降本、增效工作。销售方面:以效益最大化为中心,开拓市场,优化区域布局,引入优质客户长期合作,提升销售价格;采购方面:加强供应商管理,优化采购渠道与模式,引导供应商积极参与竞标,形成充分竞争,降低采购成本;生产管理方面:通过分析生产过程中的瓶颈和问题,进行工艺改进和设备更新,减少生产中的浪费和损耗,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此外,持续推进实施助剂配方优化、原材料替代、原料经济性掺配、产品结构灵活性调整等举措提升企业效益。

3、以市场为导向,发挥产业链联动优势,协同生产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跨企业、跨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共同从产业链角度思考、处理问题。采购、销售两端及时反馈市场信息,经营部门快速准确测算,生产单位及时响应调整,职能部门给予充分支持,促进产业链综合效益提升。

4、建立创新增效机制,配套相应的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调动全体员工创新的积极性,鼓励员工敢于尝试、乐于创新,形成全员参与创新的氛围,促进生产经营不断改善、提升,进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分享经营发展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分红标准、分红比例,以及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中的优先顺序。

为进一步响应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7日、3月2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君正集团未来三年(2024-2026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利润分配政策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则、具体分配政策、审议决策程序以及方案实施等内容。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中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和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公司当期利润分配额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3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公司自2011年上市以来,实施积极的分红政策,连续13年进行现金分红,累计派发现金红利132.14亿元。

2024年,公司制定并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金额为27亿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9.16%,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提升了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信心。

未来,公司将继续在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基础上统筹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同时,公司也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的变动情况,及时贯彻落实现金分红的有关工作要求。

(三)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在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理念的引领下,2024年公司将在科技创新、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及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重点发力,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1、科技创新引领发展

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创新体系建设和管理,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新技术和新工艺。同时,公司将继续注重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在生产中的应用,不断优化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数字化、智能化”推动管理提升

公司将“数字化、智能化”作为构筑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的课题研究与应用,加大技术攻关力度,把“数字化、智能化”融入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推动管理变革与提升。

3、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公司依托现有循环经济产业链积累的管理、技术和人才优势,在“绿”上谋转型,在“链”上谋发展,积极投身绿色低碳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公司新的“石灰石一电石一BDO一可降解塑料”完整产业链条,实现低附加值化工原料向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转化,并将对可降解塑料对传统塑料的替代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此外,为推进公司绿色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202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内规划建设450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减少煤炭资源的消耗,减少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不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认真贯彻监管机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严格按照监管机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合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2024年,公司将继续夯实信息披露管理基础,通过开展多层次的规范运作、证券业务培训,不断强化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及信息披露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主体责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合法合规和有效充分。同时,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公司相关信息,一方面,严格把关信息披露的合规性,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另一方面,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更好地向投资者展现公司的投资价值。

2、多渠道传递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健全完善与投资者的良性交流机制,通过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构建了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咨询电话及邮箱、公司网站、各类投资者调研交流活动等多样化的沟通方式和渠道,保证投资者对公司信息的全方位了解和沟通渠道畅通,向投资者有效传递公司信息和投资价值。

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维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重视对中小投资者关系的维护。通过主动提高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的频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高效的互动关系,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坚持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效能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为原则,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2024年,公司将持续做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分层治理工作,做好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项会议的召开工作,并积极推进各项决议的贯彻实施,确保合法合规。同时,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推进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制度培训学习,提高制度执行力。与此同时,进一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强化履职保障,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决策质效。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通过传达最新监管政策法规、组织参加内外部与履职相关的培训、定期自查、规则速递及解读、监管案例分享等多重整合管控手段对控股股东、董监高在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对外担保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管理,提升“关键少数”人员履职水平和合规意识。

2024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合规管理和内部监督,坚持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从上至下强化合规建设,积极组织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协会等平台的合规培训,并通过多重整合管控手段持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未来,公司将持续评估与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推动公司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现有产业链条的综合竞争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巩固市场地位。公司将继续通过稳健的经营、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共同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会受到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调整及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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