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4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28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纺一路3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
至2024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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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9-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1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因议案7涉及董事、监事薪酬,为谨慎起见,全体董事、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议案7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两次议案内容已合并为议案8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2、4、5、8涉及事项,议案8、9、10涉及事项及议案11-16涉及事项已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2023年12月30日及2024年6月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将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以上议案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一) 个人股东的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拟亲自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邮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邮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 法人股东的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三) 合伙企业股东的登记方法
合伙企业股东应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 其他类型股东的登记方法参照以上方式进行登记。
(五) 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7:00。
(六)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现场会议登记将终止。在会议召开前抵达会议现场并进行现场会议登记的股东方可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建议现场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凭有效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三) 会议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号:100022
联系电话:010-85670603
电子邮箱:ir@bloomagebiotech.com
联系人:李亦争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1: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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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若填写持股数与股东名册登记不一致,则以股东名册登记股数为准;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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