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三个会议顺次召开)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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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张国强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和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9)、《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单独持有15.73%股份的股东张国强,在2024年6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建议变更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决定取消原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6,即《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6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张国强先生提交的《关于变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暨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变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除了上述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 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 B-6 号楼 C 座七层 C701 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年6月28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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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公告已于2024年4月27日及本公告披露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8、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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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原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变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就变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华进行了沟通说明,其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予以公告。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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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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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姓名: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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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吴亚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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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肖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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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立信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鉴于公司拟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任的大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就变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华进行了沟通说明,其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是经中国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为内地注册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原有额度的基础上增加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唐山谦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被担保人,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拟在原有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亿元,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后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亿元。
●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具体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动力”)、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动力”)、北京聚兴华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兴华通”)、郑州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动力”)、唐山谦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谦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神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神力”)及其全资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具体包括:上海神力及北京神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神椽”)、唐山神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神力”)。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亿华通动力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0,804.71万元;为成都动力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52.88万元;为聚兴华通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2,754.53万元;为郑州动力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0万元;为唐山谦辰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0万元;亿华通动力为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0万元;上海神力为北京神椽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2,000.00万元,上海神力为唐山神力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0万元,合计担保余额15,612.1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原有额度的基础上增加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可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等融资额度。上述融资额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质押、保理、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拟在原有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亿元,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后,2024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亿元。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以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纳入合并报表的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预计增加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相互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二、新增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唐山谦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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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方签署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相关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该等子公司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系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行为,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仅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总余额为15,612.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5.13%、3.16%,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禾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变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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