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年06月05日 02:0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正在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现将换届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顾正青先生、吕刚先生、蒯丽丽女士、计建荣先生、周昌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提名池漫郊先生、王亮亮先生、徐幼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对上述候选人资格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池漫郊先生、王亮亮先生、徐幼农先生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亮亮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幼农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 (2026年7月31日)止。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汪学伟先生、钱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后续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非职工代表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相同;

2、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3、在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将尽快召开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并确认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构成。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正青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至2018年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至今任深圳世华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至2024年任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至今任世华美国公司董事;2021年至今任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至今任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至今任新加坡世嘉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至今任日本世嘉材料株式会社代表取缔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正青先生直接和通过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98,978,1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69%。顾正青先生与吕刚先生、蔡惠娟女士、蒯丽丽女士、计建荣先生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并保持一致行动,且顾正青先生与蒯丽丽女士系夫妻关系。除上述情形外,顾正青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吕刚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至今任苏州华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至今任新加坡世嘉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22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36%。吕刚先生与顾正青先生、蔡惠娟女士、蒯丽丽女士、计建荣先生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并保持一致行动。除上述情形外,吕刚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蒯丽丽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至2018年任公司采购总监,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采购总监;2017年至今任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蒯丽丽女士通过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0%。蒯丽丽女士与顾正青先生、吕刚先生、蔡惠娟女士、计建荣先生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并保持一致行动,且蒯丽丽女士与顾正青先生系夫妻关系。除上述情形外,蒯丽丽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计建荣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至2017年任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至今任玛吉新材料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2024年任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至今任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至今任苏州言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计建荣先生通过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计建荣先生与顾正青先生、吕刚先生、蔡惠娟女士、蒯丽丽女士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并保持一致行动,且计建荣先生与蔡惠娟女士系夫妻关系,蔡惠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88%。除上述情形外,计建荣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周昌胜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至2018年任苏州特雷卡电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至2019年任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至2022年任史密斯(上海)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2022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昌胜先生通过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周昌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池漫郊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池漫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王亮亮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亮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徐幼农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直观复星医疗器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产品运营副总裁;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幼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汪学伟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至今历任公司行政专员、行政主管、管理部经理兼党支部书记;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学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钱彤女士: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至今任公司审计风控专员;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5月31日以书面、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乾萍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现开展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提名汪学伟先生、钱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01《关于选举汪学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关于选举钱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5日

至2024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已经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6月2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6月20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筱艳

联系电话:0512-63190989

邮箱地址:zhengquan@shihua-group.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200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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