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24年05月29日 02:15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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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4-039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395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监管工作函》中所关注的部分问题进行回复,同时公司正在对问题一、问题二、问题四回复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预计5个交易日内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现就《监管工作函》的相关内容回复如下(以下回复如无特别说明,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我部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问题一:关于智能电池业务。年报披露,公司智能电池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锂电铜箔、锂电池,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90亿元,同比增长19.12%,毛利率-17.77%、同比减少11.51个百分点,净利润-6.58亿元,且连续4年出现亏损。报告期内,智能电池业务营业成本6.95亿元,同比增长32.02%,其中原材料成本为4.77亿元,同比增长28.11%,人工成本为7775万元,同比增长120.27%,燃料及动力为5435万元,同比增加61.69%。公司称收入、成本同比增加主要系2022年11月新增并表圣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电气)。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对智能电池业务未来规划,以及智能电池业务连续亏损但公司继续投入的原因及合理性;(2)智能电池业务原材料构成、价格变化情况,量化说明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该业务成本的影响,并与同行业公司进行比较说明合理性;(3)智能电池业务人工成本、燃料及动力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扣除并表圣达电气因素以后,是否与其收入变化相匹配。请年审会计师对(2)(3)发表意见。

有关本题相关内容回复信息较多,公司正在进行补充和完善,预计5个交易日内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问题二:关于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年报披露,智能电池业务主要分布在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远东电池)、远东电池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池江苏)、圣达电气等子公司,相关公司经营亏损,净资产均为负值。其中,江西远东电池主要从事电池制造销售,期末资产总额7.48亿元、净资产-7.23亿元、期间营业收入2.46亿元、净利润-2.41亿元;远东电池江苏主要从事锂电池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期末资产总额7.92亿元、净资产-4.42亿元、期间营业收入0.37亿元、净利润-2.10亿元;圣达电气主要从事铜杆、铜箔,期末资产总额5.86亿元、净资产-1.37亿元、期间营业收入3.42亿元、净利润-1.89亿元,且2021年圣达电气出现失控导致公司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审计意见。

请公司补充披露:(1)江西远东电池、远东电池江苏、圣达电气2021年至2023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情况,并分析同比变动原因,结合经营业绩等情况说明上述子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2)分别披露江西远东电池、远东电池江苏、圣达电气业务模式,2021年至2023年的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当年新增、实际销售或采购内容、交易金额、期末预付款项、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等;(3)江西远东电池、远东电池江苏、圣达电气的主要债权人,结合其诉讼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被债权人申请破产的风险;(4)结合圣达电气目前内部决策机制、管理人员安排等情况,说明圣达电气是否存在潜在公司治理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对(1)(2)(3)发表意见。

有关本题相关内容回复信息较多,公司正在进行补充和完善,预计5个交易日内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问题三:关于在建工程及投资活动。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9.20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入2.48亿元,公司在建工程14.07亿元,同比增长69.02%,主要系投入远东宜宾数智灯塔工厂、远东南通海缆数智灯塔工厂、远东无锡光棒光纤数智灯塔工厂等有关项目。公司在建项目中,远东电池江苏年12G瓦时高能量密度动力储能锂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以下简称远东电池江苏项目)预算8.5亿元,期末账面余额1.37亿元,上年同期为1.22亿元,进展较为缓慢;远东铜箔(宜宾)产业园项目报告期转固1745万元,期末账面余额7.06亿元,但有媒体报道该项目一期已投产。

请公司补充披露:(1)投资活动大额现金净流出的原因、具体流向、金额、形成的相关资产及取得的收益,进一步说明投资活动前五大资金流出方,是否与公司关联方相关,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答复:

(一)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投资活动大额现金净流出的原因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65.32%。

上述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具体流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前五大供应商明细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上表中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前五大资金流出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并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此外针对前述投资项目,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021年5月、2022年3月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远东智能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高端海工海缆装备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已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远东铜箔(宜宾)产业园项目投资期数及金额、目前投资进度、转固投产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转固的情形;

公司答复:

2021年5月,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远东智能产业园项目的议案》,为抢抓发展机遇和品牌红利,响应国家在中西部地区成渝双圈发展战略,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提升品牌知名度,为客户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在四川省宜宾三江新区南溪经开区投资建设远东智能产业园,形成新能源汽车用智能线缆和交直流充电桩专用电缆、城际轨道交通用环保电缆、智能配电网用智能环保电缆、数据中心与高端装备用智能电缆等共计约21.5万公里、绝缘电线约210万公里生产规模;年产高精度铜箔5万吨;其他符合三江新区规划和环评的项目建设内容。其中远东铜箔(宜宾)产业园总投资金额28.00亿元(含流动资金、土地等),整体建设完成后将实现年产高精度锂电铜箔5万吨(工艺布局技术改进后可至年产6万吨),项目分两期实施,目前建设为其中第一期年产高精度锂电铜箔3万吨,第二期尚未开始建设。2023年,有媒体报道《远东股份宜宾智能产业园一期投产暨二期启动仪式在南溪圆满举行》,此次投产主要为远东电缆(宜宾)产业园一期项目,完成部分购置设备安装并进入设备调试、产线试生产及产能爬坡阶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远东铜箔(宜宾)产业园一期项目已完成项目公司设立及项目能评、环评、土地场平、地勘、桩基、主要设备订购等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厂房主体(已完成95%)剩余工程安装如部分工艺管道工程、部分车间电解液供液管道等,以及完成部分购置设备(如生箔机、阴极辊、溶铜罐、电解液循环泵)安装并进入设备调试、产线试生产及产能爬坡阶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设备调试、产线试生产及产能爬坡情况,报告期内设备转固1,733.84万元,其中阴极辊转固6台,金额865.48万元;实验检测设备转固1套,金额316.43万元;分切机转固4台,金额为304.42万元;生箔机转固1台,金额为185.25万元;硅藻土过滤器转固1台,金额62.26万元。

综上所述,远东铜箔(宜宾)产业园一期仍处于建设过程中,转固设备为设备调试完成部分,报告期内不存在已投产使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转固的情况。

(3)远东电池江苏项目进展较为缓慢的原因,结合其所在子公司经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而未计提的情形;

公司答复:

报告期各期末,远东电池江苏在建工程主要建设项目及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远东电池江苏年产12G瓦时高能量密度动力储能锂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第一期部分工程如软包电芯车间、Pack车间等已完工并转固。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13,725.85万元,主要系一期部分未完工在建房屋,项目进展较为缓慢主要系为匹配自身业务发展,远东电池江苏集中资源优先建设生产厂房、购置设备、改造产线等,并已形成1Gwh产能以应对市场及客户订单需求,科研/行政办公场所由当地政府提供使用。同时远东电池江苏根据自身资源情况同步推进在建工程如科研大楼等建设,科研大楼于2024年二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续如市场、客户订单进一步提升,远东电池江苏将逐步推进在建工程剩余如组合厂房、原料立体仓等建设以匹配未来市场、客户订单需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2023年度公司聘请专业机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针对该项在建工程进行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减值测试并出具了苏华评报字[2024]第135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表明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不存在应计提减值而未计提的情形。

(4)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自查除上述项目外公司其他项目是否存在转固不及时,或应计提减值未计提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答复:

2023年末,公司除远东宜宾数智灯塔工厂、远东南通海缆数智灯塔工厂、远东无锡光棒光纤数智灯塔工厂、远东电池江苏年产12G瓦时高能量密度动力储能锂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第一期外其他在建工程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除上述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外,公司其他项目均为零星工程项目。本公司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经自查,除上述项目外公司其他项目不存在转固不及时,不存在应计提减值未计提的情况。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明细表,了解投资活动大额现金净流出的原因、具体流向等情况,分析其合理性;了解公司投资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与投资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查询巨潮信息网,了解公司主要投资的信息披露情况;

2、了解公司长期资产循环和工程项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与长期资产循环和工程项目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3、获取远东铜箔(宜宾)产业园项目明细台账,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进度、预计转固时间等;检查了该项目的审批资料、合同、发票、付款单据等,确定该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该项目实地勘察,查看工程项目的完工进度;

4、获取远东电池江苏年产12G瓦时高能量密度动力储能锂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明细台账,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进度及进展缓慢原因;检查了该项目的审批资料、合同、发票、付款单据等,确定该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该项目进行实地勘察,查看工程项目的完工情况;查阅相关评估报告,了解该项目的减值情况;

5、获取公司上述项目外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台账,了解其他项目的具体情况、工程进度,并查阅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单据等资料;对重大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实地勘察,查看其完工情况;检查分析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判断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投资活动大额现金净流出的原因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主要投资活动均已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远东铜箔(宜宾)产业园一期仍处于建设过程中,转固设备为设备调试完成部分,不存在已投产使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转固的情况;

3、远东电池江苏年产12G瓦时高能量密度动力储能锂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不存在应计提减值而未计提的情形;

4、除上述项目外公司其他项目不存在转固不及时,不存在应计提减值未计提的情况。

问题四:关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其他应收款。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2.24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0.68亿元,计提比例17.16%,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60亿元;其他应收款包括往来款项及保证金等,期末账面余额7.52亿元,计提坏账准备2.99亿元,其中往来款项5.91亿元,占比78.59%。此外,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10.46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0.31亿元,计提比例2.96%,主要系机场工程。

请公司补充披露:(1)区分业务类型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应收对象名称、是否为关联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等,并结合其资信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回款风险;(2)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应收对象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历年交易金额、销售产品、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并结合应收对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说明公司对有关应收账款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3)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项对象、是否为关联方、形成原因、款项性质、金额及回收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依据,保证金等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依据,进一步核实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其他应收款向相关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4)合同资产对应的主要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合同金额、开工时间、工程进展、预计验收时点、结算进展等,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未按期完工、未及时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有关本题相关内容回复信息较多,公司正在进行补充和完善,预计5个交易日内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问题五:关于受限资产、货币资金及偿债能力。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44.52亿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93.65%,主要是被抵押、质押用于银行保证金、银行借款。公司货币资金34.50亿元,其中银行存款12.31亿元,受限金额为21.99亿元。同时,期末公司短期借款51.74亿元,长期借款2.24亿元,长期借款明显小于短期借款。

请公司补充披露:(1)受限资产对应的前十大债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受限资产及金额、债务金额、期限、借款主体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资金去向等,说明是否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资产担保或质押等情况;

公司答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受限资产对应的前十大债务情况如下:

从上表可知,公司受限资产对应的前十大债务中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与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开展的融资业务,融资资金均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资产担保或质押等情况

(2)银行存款存放情况,包括存款银行名称、金额、受限情况等,核实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

公司答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34.50亿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12.31亿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金额为22.13亿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上表列示的货币资金余额不包含现金部分。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在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银行一般存款账户和保证金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不存在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

(3)有息负债情况,包括债务类型、金额、利率、期限、融资用途等,并结合目前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现金流等情况说明未来偿债安排,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及相关应对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答复:

(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其中短期借款超0.1亿元明细情况如下:

其中长期借款超0.1亿元明细情况如下:

其中融资租赁借款超0.1亿元明细情况如下:

(二)结合目前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现金流等情况说明未来偿债安排,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及相关应对措施

公司2023年末货币资金与有息负债的对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近两年,公司通过加强货款回笼,统筹安排融资工作,在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的情况下,有息负债余额增长较少即0.80亿元(公司2023年末有息负债余额为68.08亿元,2022年末有息负债余额为67.28亿元)。公司未来有息负债到期偿还安排如下:

(1)20.11亿元(上表借款保证金、银票保证金金、信用证保证金合计金额)以借款保证金、银票保证金等受限货币资金直接偿还;

(2)从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看,2021年为11.03亿元、2022年为3.23亿元,2023年为4.97亿元,2023年公司经营性净额同比2022年增长54.02%。根据以往年度情况预计2024年经营性净现金流将持续正向流入,充足的现金流是偿还有息债务的保障;

(3)公司有息负债主要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鉴于公司与各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预计大部分有息负债均可取得银行转贷、续贷。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2024年到期有息负债金额为59.97亿元,其中25.58亿元已完成转贷、续贷。同时已取得新增融资金额7.08亿元,未来预计将取得更多金融机构新增融资。总体来看,转贷、续贷以及新增融资能够覆盖绝大部分到期债务。综合考虑公司货币资金、经营性现金流以及融资进展,到期债务的偿付有保障,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担保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与担保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资产权利受限的具体情况;获取资产权利受限情况明细表,分析其合理性;获取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结合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资料,核对质押、抵押及其他担保信息;获取公司不动产登记信息,核对不动产的抵押、查封等情况;

3、对银行账户进行函证,函证内容包括银行账户余额、资金归集、受限情况等信息;对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检查,结合函证情况,检查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的协议和审批文件,对比票据和信用证开立、保证事项的发生与相应保证金情况,判断其合理性;

4、获取公司截至报告期末正在履行的银行授信合同台账,抽样检查银行授信合同;获取公司信用报告,分析公司外部融资能力,获取公司的偿债资金安排、短期及长期借款的还款计划,分析其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了解其应对措施的可实现性。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融资资金主要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资产担保或质押等情况;

2、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不存在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

3、公司偿债资金安排合理,能够较好地保障短期、长期债务的偿还,不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问题六:关于预付款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报披露,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4.52亿元,其中前五名的预付款合计占比91.0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3.80亿元,同比增长33.09%,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请公司补充披露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涉及的主要预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形成时间、交易背景、主要合同条款、预付金额及结算周期,相关安排是否符合商业惯例。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答复:

(一)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十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上表可知,期末余额前十名的预付款项余额合计42,361.66万元,占全部预付款项期末余额的比例为93.73%。上述预付款项对象均为原材料或能源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相关安排符合商业惯例。

(二)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前十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注:区间值是按同一个供应商签订多份合同的不同条款进行区间范围取数。

上表可知,期末余额前十名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合计35,411.88万元,占全部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的比例为93.24%。上述其他非流动资产对象均为工程项目或机器设备的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相关安排符合商业惯例。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评价采购与付款循环、长期资产循环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预付款项明细表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表, 抽取期末大额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执行函证程序;

3、抽取期末大额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检查其相关合同,判断相关采购事项、交易条款是否符合商业惯例,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涉及的主要预付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相关安排符合商业惯例。

问题七:关于重大合同。年报披露,2021年1月,江西远东电池与小牛电动签署了《意向战略采购协议》,约定2021至2023年小牛电动向江西远东电池采购不低于1.5亿支的18650三元锂电芯,预计产生营业收入不低于9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远东电池已完成发货0.5亿支,累计金额3.54亿元。请公司核实上述交易事项是否符合前期协议约定,公司是否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前后信息披露是否一致。

公司答复:

2021年1月,江西远东电池与小牛电动签署了《意向战略采购协议》,2021至2023年小牛电动向江西远东电池采购不低于1.5亿支的18650三元锂电芯。截至2023年末江西远东电池已完成发货0.5亿支,累计金额3.54亿元。

2021年至2023年,受宏观环境、疫情、三元锂电芯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小牛电动采购未及预期,上述交易事项中三元锂电芯数量虽未达到前期协议约定,但协议中约定双方同意在原材料综合成本变动超过5%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上述《意向战略采购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分别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同时针对该《意向战略采购协议》后续执行过程中涉及到月度/季度超1,000万元以上子订单,公司在月度《关于子公司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中进行披露。

此外公司在2021年1月披露的公告中对合同预估总金额、产品规格、产品价格、相关订单营业收入不达预期等内容、合同履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进行了风险提示。公司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前后信息披露一致。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4-037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航安”),京航安为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京航安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京航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3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相关年度授权担保额度内)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若被担保人受国家政策、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完全或部分无法履约的情况,公司可能存在承担担保金额范围内相应担保责任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京航安提供授信服务,公司为京航安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担保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4月17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16日)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京航安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披露的《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1312室

法定代表人:张胤

主营业务:机场建设工程施工及服务

京航安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为京航安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具体担保范围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担保期限: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京航安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业务是为满足京航安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京航安业务运行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总额为1,097,973.64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729,214.42万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35.34%、156.30%,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85,429.64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716,670.42万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32.66%、153.61%;公司对其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2,544.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2,544.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69%、2.69%,公司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4-038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

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部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395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监管工作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同时问题一、问题二、问题四尚需进一步完善,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预计5个交易日内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人员,加快推进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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