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5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 2024 年 5 月 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Fang James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6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称拟变更为: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简称拟变更为:奥普科技
● 公司英文全称拟变更为:AUPU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 本次拟变更的公司全称已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预先核准,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6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一、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拟变更的说明
■
二、公司全称、证券简称拟变更的原因说明
近年来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核心产品朝着功能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立足于“奥普不只是浴霸”“浴霸不只是取暖”“一站式空间解决方案”的发展战略,推出系列科技新品:热能环浴霸、空气管家浴霸、美容舱浴霸等,新品搭载了智能语音控制系统和铂金水氧除臭杀菌技术,同时公司拥有自研的智能浴霸嵌入式控制软件著作权。
本次拟将公司全称由“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由“AUPU Home Style Corporation Limited”变更为“AUPU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奥普家居”变更为“奥普科技”,证券代码“603551”保持不变。拟变更的公司全称和证券简称旨在更加客观、准确的展现公司经营现状及战略发展规划。
二、其他事项
公司拟变更的证券简称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的证券简称为准。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变更后,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603551”。
本次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公司全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
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事项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7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经营范围变更详情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修理;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器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燃气器具生产;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修理;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器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燃气器具生产;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变更后经营范围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上述事项需获得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8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事项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9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1 号大街 210 号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 年5 月17 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21 号大街 210 号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17 日下午17:00 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洁
电话:0571-88177925
传真:0571-88172888转1213
邮箱:aupuzqb@aupu.net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21 号大街 210 号
邮政编码:310000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40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最终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2024 年 4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回购最高价为10.29元/股,最低价为9.9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7,621,026.80元。
截至 2024 年 4 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9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回购最高价为10.83元/股,最低价为9.9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425,438.80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既定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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