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30日 21:49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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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鉴于公司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母公司口径)为-204,633.68万元,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发展情况

1、多元醇行业基本情况

多元醇主要包含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新戊二醇、乙二醇等。季戊四醇和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是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和中间体,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漆料等下游行业。受原材料、能源价格及装置技术水平影响,国内多元醇行业的企业盈利水平存在差别。

季戊四醇系列产品大量用于生产醇酸树脂、合成高级润滑油和炸药等,低端产品主要应用于生产醇酸树脂,高端产品主要应用于合成高级润滑油和炸药等。国外季戊四醇的产品质量较优,在高端产品领域有明显竞争力,价格通常比国内高。国内高纯度工业用季戊四醇、双季戊四醇、三季戊四醇生产技术,仅被少数研发实力较强的企业掌握。国内中北部地区企业由于具有原材料甲醇优势、能源煤电优势,其成本较南方地区企业具有相对优势。

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UV光固化单体、醇酸树脂、固化剂、钛白粉等。受油漆、涂料绿色化、环保化大趋势的影响,光固化涂料近几年增长迅速,从而带动三羟甲基丙烷的产能大幅增长,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2、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基本情况

食用酒精又称发酵性蒸馏酒,主要利用薯类、谷物类、糖类作为原料经过蒸煮、糖化、发酵等处理生成,纯度通常为95%,其中通过玉米深加工蒸馏而成的玉米食用酒精是食用酒精中的一种。食用酒精在我国酿酒行业、化工行业、医药行业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酿酒和化工行业是我国食用酒精行业最重要的下游行业。食用酒精行业厂家主要分布在黑龙江、吉林、河南、山东、安徽等地区。食用酒精行业是一个高度竞争的行业,行业盈利水平主要受原材料价格、政策变动及人均消费水平影响。

公司生产的DDGS饲料是生产食用酒精的副产品,属于饲料原料行业。饲料原料一般为谷物深加工等行业公司主营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因此市场上的饲料原料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为谷物深加工等行业企业。饲料原料行业覆盖范围较广,其中DDGS饲料因蛋白含量较高,近年来被用作饲料原料,有较高的营养价值、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行业内生产DDGS饲料的主要公司基本为食用酒精和燃料乙醇生产公司。饲料原料行业盈利能力主要受原料价格以及下游饲料加工企业景气度影响。

(二)行业周期及变动情况

多元醇系列产品是涂料、油墨、润滑油、UV单体、固化剂、树脂不可或缺的原料,主要应用于涂料。近几年随着国家推行油漆涂料的绿色化、环保化,严控VOC排放,油性涂料上涨趋缓,水性、UV、粉末等环境友好型涂料上涨明显。受下游行业需求方向变动及需求量带动的影响,多元醇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产能释放不断提速。其中低含量的季戊四醇产品需求量不断下降,高含量的季戊四醇产品需求量逐年攀升,三羟甲基丙烷产品的产能增长较为明显,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食用酒精及其副产品相关行业具有较为典型的周期性特征,整个行业周期一般为4-5年。食用酒精原材料价格下降或食用酒精销售价格上升均会提升食用酒精行业的盈利能力,从而促使食用酒精生产企业释放产能、增加产量,持续2-3年后,行业竞争较为激烈,盈利能力逐步下降,不具备规模效应或成本优势的食用酒精产能将会逐步退出。DDGS饲料作为酒精生产的副产品,价格受养殖业周期、粮价及酒精装置产能等因素影响,同时呈现一定的季节性变化。

(三)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季戊四醇装置年生产能力4.3万吨,产能仅次于湖北宜化,在国内居行业第二,具有明显的产能规模优势。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发了单、双、三季戊四醇联产工艺技术,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公司生产的高端季戊四醇系列产品因技术门槛较高,国内只有少数几家企业掌握,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四)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2023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部署全面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力争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一2022)开始实施。本次标准修订在结合国内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现状的基础上,融入了国际先进的过程安全管理理念和最佳实践经验,以及国内有关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力求贴近企业管理实际,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体系。导则以全面识别风险和管控风险为目标,每个要素都是对各类事故原因的高度概括和归纳,对于更好的指导推动化工企业加快提升过程安全管理要素管理水平,提高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推动全国化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7月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一2023)、《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HJ1299-2023)、《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部令第30号)开始实施。其中,《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变更了危险废物标识,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单位需设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分类、内容要求、设置要求和制作方法分别作了规定,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企业在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时对废物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对贮存设施选址和污染控制、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贮存过程污染控制以及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环境应急、实施与监督等环境管理要求分别作了规定,危险废物贮存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为企业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提供了依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主要规范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和监督,保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经营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工业用季戊四醇、工业用双季戊四醇、工业用三季戊四醇、特级品季戊四醇等季戊四醇系列产品,工业用三羟甲基丙烷、工业用双三羟甲基丙烷等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食用酒精及主联副产品DDGS饲料等。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玉米、甲醇、液碱、正丁醛等,由赤峰瑞阳供应部根据生产计划、大宗原材料库存数量和生产用量及市场行情进行采购。玉米主要采购模式为窗口价格采购、代收代储采购和直接采购等,玉米采购渠道包括国家粮食储备库、贸易商、个体农户采购等;甲醇、液碱、正丁醛等主要原材料的主要采购模式为比价采购。甲醇通过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占比较高,正丁醛通过贸易商采购占比较高,液碱全部通过生产厂家直接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预判情况及生产配套能力确定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为满足客户需求,确保经济效益最大化,公司适时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及客户订单情况合理调整产品品种结构。对于需求量较小或客户特殊需求的产品品种,公司直接按订单组织生产,平时只维持较低库存。

3、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原辅料价格变化、库存量等指标形成产品定价策略。多元醇系列产品的销售以内销为主,外销为辅,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食用酒精、DDGS饲料等产品全部内销,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公司下游客户主要包括生产厂家等终端用户与贸易商、代理商等非终端用户,均采用买断式的销售模式。

4、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主体为赤峰瑞阳,项目技术研发以自主研发为主,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研发为辅,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的研发模式,主要围绕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现有工艺技术优化、产品品质提升、产品节能降耗等方面开展研发工作。

(四)市场地位

公司季戊四醇装置年生产能力4.3万吨,产能仅次于湖北宜化,在国内居行业第二,具有明显的产能规模优势。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发了单、双、三季戊四醇联产工艺技术,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公司生产的高端季戊四醇系列产品因技术门槛较高,国内只有少数几家企业掌握,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五)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季戊四醇系列产品、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食用酒精和DDGS饲料等。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核心业务,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产能规模优势、区位与成本优势,通过加强管理、降本增效、推动产品升级等措施,增强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保持平稳,但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及供需变化影响,公司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酒精等产品市场价格较上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下跌,使公司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12.0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68%,实现净利润-11,977.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77.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406.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21.31%。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0610、900906 公司简称:中毅达中毅达B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贵州盛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云投资”)资产处置进展

公司于2019年12月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厦门中毅达100%股权、深圳中毅达100%股权、贵州中毅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新疆中毅达100%股权、上河建筑51%股权,最终由盛云投资摘牌。

现将盛云投资根据2020年7月制定的资产处置工作安排,对贵州中毅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上河建筑、厦门中毅达等5家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的处置进展说明如下:

1、盛云投资已完成贵州中毅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上河建筑的全部处置工作,未产生实际收益。

2、盛云投资已完成深圳中毅达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及监事的工商登记变更,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已配合深圳工商管理部门完成了股东工商变更工作,将继续推进相关处置工作。

3、盛云投资向新疆乌鲁木齐中院提交了新疆中毅达相关案件变更执行主体的复议申请书,盛云投资已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复议请求成立,已变更盛云投资为案件申请执行人,将继续推进相关案件处理工作。

4、2021年,盛云投资以债权人身份向厦门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对厦门中毅达的破产申请并获得受理,目前厦门中毅达仍处在破产程序中。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盛云投资已完成贵州中毅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上河建筑的全部处置工作。公司将继续积极跟进、监督盛云投资的资产处置进展,并监督盛云投资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依法依规处置资产,充分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对盛云投资资产处置进展继续予以披露。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虞宙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虞宙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虞宙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19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

监事会主席夜文彦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程序合法。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27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变更的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的主要内容: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留存收益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25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3、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业务往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涉及关联交易的预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黑龙江瓮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瓮福生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黑龙江瓮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3010972136

成立时间:2015年9月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733号国际金融大厦17层6号办公

主要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733号国际金融大厦17层6号办公

法定代表人:邓伟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谷物、大豆仓储;以自有资金对农、林、牧、渔业进行投资;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有机化肥、化肥、塑料制品、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机、洁净煤新技术产品、饲料及添加剂、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品)、木材、木制品、水果、蔬菜;国内贸易(不含专项审批);货物装卸、搬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粮食收购;道路货运经营。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瓮福生态2023年及2024年第1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融4号资管计划”),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作为兴融4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为信达证券控股股东。同时中国信达持有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福集团”)超过5%的股份,瓮福生态为瓮福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与瓮福生态构成关联关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10 、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中毅达B

(下转124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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