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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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21:49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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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198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闲置自有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理财产品,及将闲置自有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闲置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人民币授信及外币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该授信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实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编制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5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25.8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22.39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6,871.92万元(不含前期已预付的保荐费用200.00万元)后,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的保荐费用200.00万元,以及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14.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9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296.0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45,062.5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08.49万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4月24日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枫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拱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温州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4,296.01万元,使用项目分别为“智能测控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00.1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7.24万元(不含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5,287.3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3]8466号《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资金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双元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8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双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460,572.0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3,585,587.1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60,874,796.92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0,801,731.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8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142,700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24,100股,因此本次拟发放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59,118,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407,388.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9.9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4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人员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3年度审计收费50万元。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时间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双方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建议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01,478.09万元的比例为29.96%。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4月17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5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22.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86.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91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66,635.8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01,478.0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01,478.09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0,4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的影响、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30,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闲置

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种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将闲置自有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闲置自有资金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理财产品。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上述合法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闲置自有资金的相关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的余额,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安全性强,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支取,流动性好,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闲置自有资金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理财产品。

3、公司审计部将负责审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督促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将闲置自有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保证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可以增加一定的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企业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整体资金预算安排、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人民币授信及外币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该授信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单笔融资可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后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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