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252,22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902%。公司回购专户证券账户持股情况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上述持股比例以持股当时的公司总股本计算。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建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吴建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建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4-044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德军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开展工作,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思瑞浦微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类先盛先生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等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将上述人员提名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4-049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母公司及子公司可能发生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221,990.34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因销售商品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本次需对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059.36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仍存在市场价格下跌、供过于求等现象。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可获取的市场信息及已经签订的销售订单确定产品的估计市场价格,并按照历史经验及数据确定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出售相关产品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等信息,对存货进行了可变现净值的计算。经测算,本次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合计4,217,930.98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进行了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公司基于公司整体战略、经营所处的环境、资产的状况及市价等多种维度评估后,认为各项长期资产在资负债表日不存在减值迹象。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221,990.34元,减少公司归母净利润4,221,990.34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4-050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号(创企天地)2号楼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号(创企天地)2号楼4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号(创企天地)2号楼4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203
联系电话:021-5888-6086
传真:021-5888-6085
邮箱:3peak@3peak.com
联系人:李淑环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授权委托书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4-043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ZHIXU ZHOU(周之栩)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思瑞浦微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4-045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1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3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4.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84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9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2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贵公司同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瑾,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林晓帆,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吾伊,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9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瑾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林晓帆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吾伊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瑾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林晓帆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吾伊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贵公司就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贵公司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就公司拟续聘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审计费用报价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评估。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充分了解和审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期间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其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4年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时间
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4-046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背景和目的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是指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支持跨境资金集中管理,属于成员企业之间的经营性资金管理活动。
为更好实现公司对境内外资金的集中管理与系统对接,支持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子公司)境外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思瑞浦微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进一步实现境内外公司间跨境资金一体化管理,集中开展人民币及美元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管理,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成本,促进公司业务流程的优化。
二、资金池业务情况
(一)业务概述
鉴于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并指定思瑞浦微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为主办企业。
开展资金池业务的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单一时点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议案所述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调整授权金额或终止之日止。
(二)主办企业:思瑞浦微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三)合作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四)资金池成员: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思瑞浦微电子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后续公司可依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参与该项业务的成员子公司名称及数量。
(五)资金安全性
1、公司确保入池的成员单位是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外全资子公司,确保公司对资金池的有效管控。资金池业务实施主体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资金池额度的情况。如因股权、投资关系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成员单位不符合入池要求的,公司将及时向银行申请相应变更。
2、公司资金池专用账户仅用于满足资金池成员间的经营性融资需求、以保值增值为目标的财务管理需求、外汇结售汇管理需求、公司内及公司与上下游集中收付需求等,不用于办理非资金池业务或其他结算业务,账户内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市场等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及非自用房地产投资,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向非成员企业发放委托贷款。
3、公司归集入池资金将严格按照银行管理要求,遵循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池使用合法合规。
4、公司搭建资金池后的入池资金为资金池成员企业生产经营和实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无外部融资产生的现金流入池,资金池使用合规合法;资金池开户银行将根据规定对公司入池资金来源及使用去向进行尽职调查。
5、公司将遵循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有关规定,明确在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中的责任与义务。
三、风险管理方式
1、公司严格按照银行相关管理要求办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并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办理上市公司范围内的跨境资金池业务。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与监督,对所有资金池内的资金及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将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合规合法地开展上述资金池业务。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日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存在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境内外法律法规监管、贸易摩擦、汇率波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可能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行业趋势及国际形势,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资金风险。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4-04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各类集成电路及其应用系统和软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各类集成电路及其应用系统和软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本次变更注册地址的情况
因办公调整,公司注册地址由“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2-B304-1”改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2-B303”。
三、公司章程修订
基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的情况,公司拟对《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有关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4-048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李亚军先生,因工作安排于近日向公司监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李亚军先生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亚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李亚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亚军先生辞任监事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就任前,李亚军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类先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类先盛,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苏州大学微电子学学士。2010年3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纬创资通(昆山)有限公司,任硬件工程师;2012年4月至2013年8月,就职于德州仪器半导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任产品信息专家;2013年9月至今,就职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大中华区现场应用经理、产品经理,现任高级测试工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类先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4-051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31日(星期五)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24日(星期五)至05月3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3peak@3pea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31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31日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此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ZHIXU ZHOU(周之栩)先生、总经理吴建刚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淑环女士、财务负责人王文平先生及独立董事朱光伟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31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24日(星期五)至05月3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3peak@3peak.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888-6086
联系邮箱:3peak@3pea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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