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年04月30日 21: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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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品贤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关联董事胡士勇、周世杰回避表决的情况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1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100.00元,发行数量为515.00万张。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1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980,849.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4,019,150.9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2]B149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3号”文同意,公司51,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宏转债”,债券代码“12707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2月8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6月8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12月1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发行的“华宏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5.6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华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日起由原来的15.65元/股调整为15.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华宏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华宏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华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45元/股向下修正为13.91元/股,修正后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向下修正“华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3、因公司对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华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3.91元/股调整为13.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8月2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华宏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情况

自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11.83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华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华宏转债”的转股价格(13.92元/股),则“华宏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华宏转债” 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集团”)于2024年4月2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宏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0,884,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4%,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现场召开地点: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议案1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股权登记日仍持有公司可转债的股东需对议案14回避表决;

(二)上述第1-13项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上述第14项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四)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8:30-11:30,14:30-17:30)。

2、登记地点: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0510-80629683)登记(须在2024年5月16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晨磊

电 话:0510-80629685

传 真:0510-80629683(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5”。

2、投票简称:“华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就以下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在相应的项目填写股份数额):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公章。

附件3:

参会回执

致: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举行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股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股东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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