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30日 19:23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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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2 证券简称:光大嘉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苏晓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向参股的不动产基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并收取资金占用费。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注册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之事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23亿元(含23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中期票据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23-059号、2023-061号、2023-067号公告)。公司已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237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19亿元(详见公司临2024-013号公告)。2024年4月11日,公司发行了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10亿元,期限为1+1年,发行利率为5%(详见公司临2024-027号公告)。

2、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并增加质押担保之事

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与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就公司尚未向其归还的9.5亿元财务资助的展期事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即展期协议)。根据展期协议的约定,原协议项下未付借款本金9.5亿元的借款期限延长9个月,至2024年10月18日,该协议的生效条件为经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后生效。同日,公司与光控江苏、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为上述9.5亿元借款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之事进行了约定。2024年2月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详见公司临2024-004号、2024-005号、2024-007号、2024-012号公告)。

受宏观市场变化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原因影响,经公司管理决策委员会决议,公司于2024年4月2日与光控江苏、重庆光控新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新业”)签署了质押协议,公司以公司持有的对并表企业光控新业的4.2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财务资助向光控江苏增加质押担保(详见公司临2024-023号公告)。

3、关于公司接受上海安瑰提供的4.1亿元财务资助暨构成关联交易之事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精神,公司于2024年4月2日与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称:上海安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瑰”)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的年利率为6.5%,该合同的生效条件为自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合同项下相关事宜后生效。同日,公司与上海安瑰、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诗公司”)签署了质押协议,就以公司持有的对瑞诗公司的9.08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4.1亿元借款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保之事进行了约定。2024年4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详见公司临2024-019号、2024-020号、2024-022号、2024-028号公告)。

4、关于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完成全部回售及本息兑付之事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发行了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3光大嘉宝MTN001,债券代码:102380978.IB),发行金额为10亿元,发行利率为4.47%,发行期限为1+1年(详见公司临2023-014号公告)。2024年4月22日,公司完成了23光大嘉宝MTN001债券的全部回售及本息兑付事项,本息兑付金额合计10.447亿元(详见公司临2024-029号公告)。

5、公司业务情况

(1)房地产开发业务

单位:平方米

(2)不动产资管业务

报告期末,公司不动产资管业务在管项目共计57个,比年初增加3个,其中:

投资管理类项目21个,较年初不变;在管基金规模为244.43亿元,较年初不变;在管资产规模468.01亿元,比年初增加0.45亿元;在管面积257.89万平方米,比年初减少0.13万平方米。

受托资产管理类项目27个,较年初不变;在管面积216.94万平方米,较年初不变。

咨询服务类项目9个,比年初增加3个。2024年1-3月咨询服务类项目合计9个(去年同期5个)。

报告期内,公司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营业收入共计8,964.50万元,其中管理及咨询服务费收入6,429.74万元,其他收入2,534.76万元。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不动产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苏晓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诚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苏晓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苏晓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诚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责):苏晓鹏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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