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登记上市后的总股本2,066,602,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风能和太阳能投资、开发、运营。当前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
(2)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经营模式涉及前期开发、采购建设、生产运营、销售和盈利五个方面,具体如下:
1)前期开发模式
公司项目前期开发模式主要包括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及收并购等。其中,各区域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资源获取及评估等前期工作;公司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核和风险控制等。
2)采购和建设模式
①采购模式
项目通过决策批复后,可开展采购流程。公司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②建设模式
签订合同后进入工程建设阶段。工程建设分为工程总承包建设和分标段承包建设。建设主要流程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开工报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包含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分阶段质检验收、电网验收、启动试运行验收)、向电网公司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启动试运行、项目竣工验收。各项目单位将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及并网调度协议,并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3)生产运营模式
公司的生产运营模式主要是通过风力发电机组将风能转化为电能,或通过光伏发电机组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上述转化的电能经场站内的集电线路、变电设备和升压装置外送至电网。公司下属项目公司设立运营部门对项目进行运营监控和日常维护,从而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地运行。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是通过与各区域电网公司签订售电合同,将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其中电量计量由电网公司指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电价按照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确定。同时,公司在全额完成保障性基础电量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在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区域,公司电能销售模式为部分电能由电网公司采购,按项目批复电价结算;其余以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方式实现消纳,按交易电价结算。未来,参与市场化交易销售电量将成为公司电能销售的主要方式。
5)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为获取销售给电网公司的电力收入,扣除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其中收入根据单位上网电价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计算得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已完成投资人回售申请,回售金额3.85亿元,未回售金额6.15亿元,未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3.05%,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货币网上《关于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投资人回售选择权行权结果公告(2024年度)》。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维持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并维持“21鲁能新能GN001”信用等级为AAA;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并维持“23绿电G1”信用等级为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再融资工作进展
2023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簿记和验资工作,合计向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081,632.00股,募集资金总额约18亿元。
2.公司官网及邮箱变更情况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服务,进一步反映公司发展战略和主营业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官方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并对公司网站域名及邮箱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网址为www.cge.cn,变更后的邮箱为cgeir@cge.cn,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网站域名和电子邮箱暨启用新版官方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3.收购甘肃金塔70万千瓦多能互补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与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塔可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及金塔中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书》,通过股权收购形式,成功获取甘肃金塔70万千瓦多能互补项目,收购价格为1202.33万元。
4.对外投资设立青海中绿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为保障公司储能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及专业化管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设立青海中绿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500万元,主要负责青海液态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的开发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5.对外投资设立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
为保障公司后续项目开发建设及专业化管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投资设立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公司新疆区域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管理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6.对外投资设立中绿可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拓宽发展空间,稳步推进光热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公司与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合资设立中绿可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3250万元,出资比例为65%;浙江可胜出资1750万元,出资比例为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7.对外投资设立茂名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为保障公司后续项目开发建设及专业化管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投资设立茂名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2900万元,负责广东高州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及后续资源获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8.资源获取情况
2023年,公司多措并举获取新能源建设指标,累计获取1550万千瓦,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获取新疆区域13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等相关公告。
9.人员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董事、财务总监王胡峰女士及副总经理王富文先生先后离职,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的稳定性,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职工大会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选聘张坤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财务总监,选聘赵海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选聘钱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详情请分别参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公司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及《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10.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862,520,72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6,252,07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606,254,694.6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5月30日,公司发布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5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6日,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11.公司所属公司股权上划事宜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江苏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60%股权、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七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97.9%股权划转至公司。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部分下属企业股权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报告期内,已完成上述股权的划转事宜。
1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为满足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的后续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并分别于2023年8月23日及2023年9月12日通过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深交所审核,并于2023年1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50亿元注册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2023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亿元发行,票面利率3.37%,并于2024年1月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
13.向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增资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增资的议案》。为保障公司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及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新疆中绿电增资52.33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疆中绿电公司对其两家全资子公司新疆达坂城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阜康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计增资9.9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14.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事宜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中文证券简称由“广宇发展”变更为“中绿电”,英文证券简称由“GUANGYU DEVELOPMENT”变更为“CN GREEN ELECTRICITY”,英文名称缩写由“GYFZ”变更为“ZLD”。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15.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换届事宜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将于2023年12月30日到期,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及时规范完成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关人员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及《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全部23家子公司股权置出,置入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城伟业”)合计持有的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新能源”)100%股权,估值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2年1月15日之前置出资产所涉及的23家子公司股权均已分别过户至鲁能集团和都城伟业,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重组置入资产鲁能新能源100%股权已于2022年1月10日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程序,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基于上述事项,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置出及置入资产已完成资产交割及过户登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证券《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中信证券原委派刘艳女士、伍耀坤先生、陈功勇先生和刘顿先生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鉴于刘艳女士个人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担任该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中信证券现委派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伍耀坤先生、陈功勇先生和刘顿先生继续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其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直至相关工作全部结束。本次变更后,公司本次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伍耀坤先生、陈功勇先生和刘顿先生。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2023年财务概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90,586,799.66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9,575,847.18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60,147,356.94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鉴于2021年,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因此,2023年,公司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66,402,051.57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登记上市后的总股本2,066,602,352股为基数(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71,988,423.3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294,413,628.2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不存在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
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本公告。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中绿电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将所持全部23家子公司股权置出,置入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城伟业”)合计持有的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新能源”)100%股权,估值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公司本次重组具体交易方案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置入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1.利润补偿期间
根据公司与鲁能新能源股东(鲁能集团、都城伟业)(以下并称“业绩补偿义务人”)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期为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
2.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鲁能集团、都城伟业承诺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置入资产中采用收益法评估的27家鲁能新能源下属子公司产生的净利润之和分别不低于76,781.64万元、80,787.39万元和86,653.58万元。上述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数为准。
本次业绩承诺涉及的公司(即业绩承诺对象)包括27家下属公司: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09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30.77%。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项目所在区域风光资源条件同比转差,导致本期发电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营业收入减少;二是因部分项目开工建设,公司获取了大量外部融资,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增加约0.1亿元,影响了当期损益;三是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计提数增加225.44%,在营业成本略有下降的情况下,影响了本期利润,进而导致每股收益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生产经营情况
1.基本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6亿元,同比下降2.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亿元,同比下降28.79%;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09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7%,同比下降0.44个百分点。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公司资产总额715.0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3.33亿元。
2.发电量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20.4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28%。其中,风电完成发电量17.0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58%;光伏完成发电量3.23亿千瓦时,同比提升5.21%。公司累计完成上网电量19.8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34%。报告期内,公司风电平均利用小时为510小时,同比下降37小时;光伏发电平均利用小时为341小时,同比下降17小时。
(二)再融资工作进展
2023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簿记和验资工作,合计向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081,632.00股,募集资金总额约18亿元。
(三)公司治理情况
1.三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1次,专门委员会2次,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2023年度财务报表等事项进行审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信息披露情况
规范开展信息披露,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报告期内,坚持投资者需求导向,审慎编制临时公告,累计发布公告14份,帮助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动态,为投资者价值判断及投资决策提供有效信息。
3.行业分类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递交了行业类别变更申请,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核准,公司所属行业由“房地产业(K70)”变更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具体内容详见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披露的《2023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
4.投资者调研情况
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在热线电话、互动易平台、企业邮箱等常规交流方式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及时有效解答广大投资者关注问题。报告期内,书面答复投资者提问37份,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知情权,进一步提高公司透明度。
5.人员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钱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免去其总经理助理职务;聘任阚芝南女士、伊成儒先生为总经理助理。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6.对外投资情况
为保障公司新能源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及专业化管理,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所属公司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对外投资设立陕西鲁能韩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负责鲁能韩城5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与国网(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青海德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青海曦和绿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为51%。该合资公司主要负责青海综合能源海南1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的开发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粘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坤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晓婧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粘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坤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晓婧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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