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30日 19:2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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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726 公司简称:朗迪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185,651,2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1,861,9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83,789,3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515,720.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7.11%。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空调风叶是空调的关键部件之一,空调风叶行业与空调市场的发展基本一致,随着空调市场的发展而快速增长。由于空调风叶与空调整机具有一定的匹配性,空调风叶、风机市场容量可以根据空调行业发展前景进行预测。

产业在线监测数据显示,2023家用空调销售总规模突破1.7亿台,同比增长11.2%。内销市场突破近五年历史峰值,同比增长达到13.8%。外销市场全年实现了7.8%的同比增长,规模创历史新高。在国家一系列稳增长政策的加持下,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细则的加速出台,将有效调动各方市场力量参与,在撬动消费投资扩大内需市场的同时,提高企业经营信心和居民的消费信心,进而助力终端市场需求回暖,也将为我国空调市场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机械风机广泛应用于中央空调、地铁与隧道通风、住宅与公共等建筑通风、通讯机柜、空气净化与新风系统等。据产业在线统计,2023年中央空调市场全年实现同比增长11.1%,其中内销额1,263.1亿元,同比增长9.8%;出口额166.0亿元,同比增长23.0%。对于中央空调行业来讲,近年来离心机、空气处理设备等产品在新能源、数据中心、半导体、锂电池等工业领域取得了较快发展。因此,随着重点工业领域的政策支持和投资力度增强,将继续为大型冷水机组产品提供增长势能。虽然房地产市场回暖不及预期,但密集出台的楼市政策也为中央空调市场点明了主要的优化空间和方向。未来,在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等领域或将有较大发展空间,其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也将为中央空调提供诸多利好支持。

复合材料应用范围广阔,涵盖汽车、家电、电子电气等行业。低气味、轻量化和绿色环保是当前汽车材料发展的主要方向,复合材料在汽车上的应用也从传统的装饰部件扩展到功能部件。目前中国已成为家用电器生产和消费大国,塑料凭借其易加工、质量轻、强度高、电绝缘性能优异、化学性能稳定等优良特性,已成为家电与汽车行业的第二大类原材料,也是家电与汽车行业中应用量增长速度最快的原材料。未来随着家电、汽车行业增速,复合材料需求也将随之增长。

(一)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为家用空调风叶、机械风机、复合材料三个业务板块。

(二)主要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采购、生产、销售等运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大宗采购和零星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大宗材料由集团统一采购,其他材料及零星采购均由各子公司自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模式,同时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预先生产部分旺季销售的产成品。

3、销售模式

公司对客户主要采取直接销售的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4-014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7日13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炎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对公司2023年度整体经营状况的总结,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朗迪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独立董事应可慧、赵平、孙小华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与上年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3.01 高炎康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3.02 高文铭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3.03 陈海波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3.04 李建平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3.05 王伟立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3.06 刘新怀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3.07 应可慧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3.08 赵 平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3.09 孙小华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3.10 鲁亚波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3.11 焦德峰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3.12 徐 斌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3.13 应雄伟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13亿元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止。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法人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1个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3个制度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近期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4-01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7日16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德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监督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1亿元,同比下降3.2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55.20万元,同比增长19.8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9,049.36万元,同比增长7.88%;基本每股收益0.59元。截至年末,公司总资产规模达22.4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了4.73%;净资产12.1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朗迪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至 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7.01 焦德峰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7.02 徐 斌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7.03 应雄伟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4-016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5,030,043.8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185,651,2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1,861,9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83,789,3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515,720.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7.11%。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为105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与上年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1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报告期末,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无限售流通股1,86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位于公司2024年3月31日股东名册的第六位。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3,00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宁波燕创宸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于2024年1月完成实缴出资。燕创宸翊基金于2024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861,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购买的最低价为 10.34 元/股、最高价为 11.49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2,046.099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高炎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亚波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炎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亚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炎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亚波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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