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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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19:19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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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提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提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提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0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萍女士召集并主持,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现场参会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4-025),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6),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刘萍 苏闽娟 王彤

202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6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941,451.11元,公司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394,337.07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亏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及新业务的开拓,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特此说明。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3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及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4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类别、金额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无形资产、商誉、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2023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具体为:

金额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此计提方法,公司本期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9.84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2.86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根据此计提方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1.91万元。主要包括母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9.07万元,子公司云南牧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1.22万元。子公司上海柔以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62万元。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无形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且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减值测试资产可回收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4)第 0492 号)的评估结果,对母公司申报的一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28.32万元。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云南中科龙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4)第 0491 号)的评估结果,对子公司中科龙津的一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82.06万元。

故公司本期共计提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836.08万元。

(四)含商誉资产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每年年末对收购子公司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柔以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4)第 0489 号)的评估结果,对收购子公司上海柔以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744.98万元。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云南牧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1台设备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4)第 0481 号)的评估结果,

对子公司牧亚农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1.31万元。

(六)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行为涉及的云镶(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4)第 0113 号)的评估结果,公司计提联营企业-云镶(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75.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等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6.98万元,资产减值准备2,650.18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2,657.16万元,减少2023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2,657.16万元。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0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龙津药业”变更为“*ST龙津”,证券代码仍为“002750”;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龙津药业”变更为“*ST龙津”

3、证券代码:无变更,仍为“002750”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4年5月6日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股票交易停牌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指标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3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停牌一天(2024年4月30日),自2024年5月6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将努力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加强内部管理,优化组织架构和人员组成,严控费用开支,持续降本降费提升经营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以此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具体拟采取以下措施:

药品业务方面,因核心产品注射用灯盏花素销售单价持续受到集采降价影响,公司营业收入面临更大增长压力,公司已制定新的药品营销方案,调整激励措施、销售策略,稳步提升核心产品销量,加大新近上市产品推广力度,恢复部分已有产品销售。

在具体策略上,公司已对销售渠道和代理商结构进行优化,对此前覆盖能力较弱的省份加强渠道建设和推广力量,提高全国各个市场的终端覆盖率;加强存量产品的学术推广能力,提高学术推广频率,深化、细化学术推广内容,丰富推广形式。根据市场变化和政策要求,及时调整营销推广策略,持续推进各省标杆医院建设。同时,加快新产品市场导入工作节奏,根据主要目标市场,推进七味糖脉舒胶囊、注射用比伐芦定等产品准入、招商、覆盖工作,并为即将获批的替格瑞洛分散片等新产品提前做好上市规划。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产品为根本驱动,持续投入新产品研发,加快产品投放市场进度,以新产品探寻业务增长第二曲线。加快已上市产品的上市后研究,为扩大产品准入范围和药品可及性奠定基础。基于成熟的智能制造、质量管理体系和受托生产经验,充分发挥智能工厂优势,积极承接外部CMO业务,引进特色化学药和中成药MAH项目。

公司将继续在制药、大健康领域寻找适合的投资标的,抢抓机遇寻找投资机会,实现公司快速健康发展,通过研发、合作、投资并购等多种途径丰富公司产品线、业务线,为公司发展注入新活力。

四、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部门:证券部

2、联系电话:0871-64179595

3、电子邮箱:kmljyy@vip.sina.com

4、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昆明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兰茂路789号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股票简称暨停牌的申请。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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