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年04月30日 19:18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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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波先生、董事李鸿卫先生、独立董事张金隆先生、独立董事袁宇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陈波先生因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陈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适应现阶段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2人调整为9人,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出于对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工作的支持,董事李鸿卫先生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独立董事张金隆先生、独立董事袁宇辉先生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李鸿卫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下属公司及参股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张金隆先生、袁宇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波先生、李鸿卫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由于张金隆先生、袁宇辉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金隆先生、袁宇辉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张金隆先生、袁宇辉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波先生、李鸿卫先生、张金隆先生、袁宇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对陈波先生、李鸿卫先生、张金隆先生、袁宇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胡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胡芹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明。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相关人员简历

胡芹:女,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现招商局蛇口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规划部副总经理、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公司总法律顾问,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副部长、资深总监,曾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和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胡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新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朱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涛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朱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朱涛先生将继续在公司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截至目前,朱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辞职后其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票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公司对朱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新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吕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吕峰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相关人员简历

吕峰: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桥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毓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IBS组高级副总裁、赤晓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弘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弘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赤晓企业有限公司董事、赤湾东方智慧物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驿站物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吕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六路8号赤湾总部大厦6楼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1、提案3至提案6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7至提案16、提案18、提案20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7、提案19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26日、2024年4月3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6、提案14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16、提案1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六路8号赤湾总部大厦26楼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5月2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俊雅、刘逊

联系电话:(0755)26853551

联系传真:(0755)26694227

电子邮箱:nskg@xnskg.cn

2.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4,投票简称:南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国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新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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