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30日 19:15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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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委托贷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次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在委托贷款有效期内对其还款风险进行合理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用于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可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专项核查意见》,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故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需要,推动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邵兴祥先生、文正良先生、陈永涛先生、罗时华先生、邵峰先生、卢卫东先生、刘哲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会前收到独立董事刘捷先生、娄爱东女士、王晓清先生和乔枫革先生出具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经过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刘捷先生、娄爱东女士、王晓清先生和乔枫革先生在2023年度符合独立性的要求。《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2024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的议案》

为激发公司各单位全面完成2024年经营目标的积极性,公司拟拿出不超过2024年财务预算营业利润45,500万元的5%的现金用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2024年目标任务的单位和配合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奖励。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本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14:0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决议;

2024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决议;

2024年第一次战略委员会工作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是: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需特别说明事项:

议案1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证券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洁 余平

(2)联系电话:0724-2309237

(3)联系传真:0724-2309615

(4)电子信箱:zbb@hbklgroup.cn

(5)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3 投票简称:凯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3:

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8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际到监事7人,符合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美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的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未违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项目投资计划,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1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适应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保证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1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2024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6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7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28.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551,6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5,723,514.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2,828,085.1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12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3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123号”《验资报告》审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2018年10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1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328,854,8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854,8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766,873.0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087,926.9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2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28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9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执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并于2016年1月7日与保荐人长江保荐、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凯龙楚兴、长江保荐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于2019年1月1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货,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1-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28.62万元,公司按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2.公司2018年发行可转换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1,776.69万元,公司按募集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3.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4.年产6.25万吨硝酸铵扩能改造项目为在原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改造,由子公司凯龙楚兴实施。凯龙楚兴未对改造项目进行单独核算,该项目实际效益为根据凯龙楚兴经营情况,合理分配费用,测算确认改造项目产出实现效益情况,其中所得税费用按照改造项目实现利润总额乘以凯龙楚兴适用所得税率15%确认。

5.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披露。根据原《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月7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16〕010004号”《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24,622.42万元。2016年1月7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公司实际置换金额为23,725.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置换6.13万元。

6.公司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披露。根据原《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9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19〕010007号”《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1,421.80万元。2019年1月9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公司实际置换金额为1,421.8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12月29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对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投资,由于湖北及附近地区工程爆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社会、政府也对环境保护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大量采石场、矿山等停业整顿或关闭,使得需要现场混装的项目减少,爆破市场持续萎缩。公司目前已投入的设备已可满足市场需求,持续投资该项目可能会导致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对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投资,由于市场竞争者较多,供应已相对饱和,公司从实际出发,认为从目前的市场情况去重建销售渠道,开拓新客户有较高的市场风险,且公司已失去先发优势。

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已有产能情况,决定终止实施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

2018年2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投入上述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

2019年,通过组织技术和市场专项调研,公司认为硝酸铵钙产品目前虽然有一定的市场前景,但使用范围较为狭窄,主要用于叶菜类作物;同时存在国内生产工艺较为落后、产品附加值不高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取消“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中10万吨/年硝酸铵钙装置建设。

凯龙楚兴原有一座颗粒硝酸铵造粒塔,由于当前多数民爆企业使用硝酸铵溶液替代颗粒硝酸铵作为炸药原材料进行生产,颗粒硝酸铵市场需求逐渐萎缩,为盘活存量资产,公司决定“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中3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装置的部分产能改为利用原有的颗粒硝酸铵造粒塔进行技术改造形成。

合成氨作为硝酸铵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约占硝酸铵生产成本的70%左右。公司为了实施做长做粗产业链计划,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和环保水平,增强公司在硝酸铵及硝基复合肥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可持续增长和主要原材料保障供给的内在需求,于2018年同时投资建设“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和“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

“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主要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进行投资建设,后续项目建设资金已形成一定缺口。考虑到该项目为募投项目“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的上游配套项目,该项目的顺利建设及运行对于“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的顺利运行至关重要。因此,为了确保项目按期投产,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经综合考虑上述两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原计划投入“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

2019年11月13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中原计划投入“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晋煤金楚。

2020年9月,凯龙楚兴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晋煤金楚。合并完成后凯龙楚兴存续经营,晋煤金楚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原实施主体晋煤金楚变更为凯龙楚兴。

2022年10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由于相关土地、建设手续的办理受阻,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进度未达预期。鉴于目前公司已用自有资金设立了武汉研究院,已基本能保证公司相关研发的配置,同时由于目前公司有息负债金额较大,为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决定终止“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2022年10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农化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暂未启动,且该项目为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的配套项目。为充分发挥项目效能,公司子公司凯龙楚兴依据项目的重要性计划先将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建成达产,使复合肥产品形成规模后再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项目。鉴于公司发展现状及市场环境变化,同时公司有息负债金额较大,为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决定终止“农化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表1-2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0101461号】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6,996,270.0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6,699,627.0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9,116,204.92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的红利39,123,883.4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0,288,964.57元。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总额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成后的总股本499,795,66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9,979,566.60元(含税)。202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则以A股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可能性等因素,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主要与下述单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1.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与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联兴”)发生的民爆器材采购、销售。

2.公司与摩根凯龙(荆门)热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凯龙”)发生的销售水电、薄膜袋/纸箱、租赁及劳务等。

3.公司与湖北泽弘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弘气体”)发生的采购/销售气体、水电及租赁等。

4.公司与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荆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销售石料、水电等。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湖北联兴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邵兴祥兼任湖北联兴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公司与湖北联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法定代表人:向成

注册资本:2,979.49万元

住所: 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105号

经营范围: 民爆器材的销售及咨询服务(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联兴总资产7,142.53万元,净资产4,671.1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5,590.90万元,净利润644.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摩根凯龙

关联关系:目前,公司持有摩根凯龙30%股权,董事长邵兴祥先生兼任摩根凯龙副董事长,副董事长罗时华先生兼任摩根凯龙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公司与摩根凯龙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法定代表人:Lan Keith Arber

注册资本:4,345万元

住所:荆门市泉口路20-1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安装有隔热、耐火性能的纤维制品(包括纸、异形、砌块、墙板类产品),本企业相关设备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技术除外),以及非标设备和配件的制作。(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摩根凯龙总资产12,852.38万元,净资产9,453.7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8,323.85万元,净利润2,925.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泽弘气体

关联关系: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泽弘气体30%股权,副董事长、总经理罗时华先生兼任泽弘气体董事,董事刘哲先生兼任泽弘气体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公司与泽弘气体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法定代表人:何兴平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钟祥市双河镇官冲村5组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泽弘气体总资产1,813.94万元,净资产1,133.6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74.89万元,净利润-178.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中荆集团

中荆集团目前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中荆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法定代表人:肖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住所: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汇金中心1幢8楼)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管理,对农林牧渔业、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供应业、建筑业、金融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项目投资及管理,短期财务性投资,资本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荆集团的总资产1,727,021.72万元,净资产633,537.9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37,790.43万元,净利润20,981.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交易各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的商品主要是民爆器材等系列产品,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也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与议案所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为市场价格,作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需要,推动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2024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5,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3,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2,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楚兴”)

2.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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