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30日 19:2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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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廖高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瑞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廖高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廖高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瑞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廖高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瑞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廖高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瑞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廖高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瑞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0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 3 号三峰环境总部大楼 101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廖高尚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钱静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相关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新任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对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松、王乐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1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公司1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法定信批平台披露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2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公司206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3)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平台披露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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