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30日 19:23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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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668 公司简称:尖峰集团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拟进行现金分配,以2023年末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34,408,382.8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建材板块:2023年,受市场竞争加剧、上游原燃料成本高企、下游房地产下行和环保能耗约束力增强等多重因素冲击,水泥行业遭遇了严峻的挑战,总体呈现出“需求不足,淡旺季特征弱化,价格低位弱势震荡运行”的特征。年初以来,我国宏观经济持续恢复向好,基础设施投资保持平稳增长,但房地产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阶段,拖累水泥需求修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1.09万亿元,同比下降9.6%,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2.75万亿元,同比下降13.6%。报告期,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规模以上水泥企业全年实现水泥总产量20.23亿吨,同比下降0.7%,同时,水泥市场供需矛盾突出,价格竞争激烈,促使全年水泥价格底部震荡运行,行业利润大幅萎缩。

医药板块:2023年,我国医药行业整体利润持续下降,全年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万亿元,同比下降3.7%;利润总额3473.0亿元,同比下降15.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23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国家及各部委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对医药行业的发展影响重大,《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等纲领性文件先后发布,为医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以建材和医药为主,以健康品、商贸物流、电缆等业务为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归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

公司主要产品为水泥、药品两大类,水泥产品是一种重要的建筑材料,广泛应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基础设施及房屋等的建设。公司的药品已形成抗生素类、心脑血管类、抗抑郁类、眼科类用药等产品线,并向抗肿瘤药物、婴幼儿用药方向发展。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相对多元化的产业布局,以战略管控为主导,通过运营管控、战略管控、财务管控相结合的管控模式,确保下属子公司平稳、有序、安全地运行。公司总部作为战略决策和投资决策中心,追求总体战略控制和协同效应的培育;同时按照业务、区域的不同分别设立子公司,由各子公司负责各业务板块的运营。

公司的建材业务主要分布在湖北、云南、贵州、浙江。大冶尖峰、云南尖峰、贵州尖峰三家控股子公司各自拥有一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开展水泥、熟料等的生产和销售;公司还通过参股南方尖峰、天山股份来获得投资收益。近年来,公司先后设立了湖北尖峰建材、云南尖峰建材,向机制砂、骨料等建材产业延伸。公司各水泥企业坚持“成本领先”战略,通过不断推进管理创新、工艺革新、设备更新以提升劳动生产率,实现节能、减排、降碳,推进绿色生产,同时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针对各区域市场特点制订竞争策略,以直销和经销两种销售模式,积极开拓销售市场。

公司的医药业务包括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由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组织运营。尖峰药业在浙江金华拥有金西、秋滨、临江三个医药制造基地。尖峰药业严格按照GMP的要求进行药品生产,从原料采购、设备管理、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监督检验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公司医药商业包括商业配送和零售业务,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销售收入主要来自金华医药和尖峰大药房,区域内的各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广大患者是其主要客户群。子公司上海北卡目前主要产品为农药和医药化工中间体,并积极向医药原料药发展。

公司的健康品业务主要有植物提取物、中药饮片、保健食品等,主要由尖峰健康、天津尖峰等子公司组织运营。尖峰健康主要有保健品、植物提取、中药饮片三大业务。天津尖峰主要产品有葡萄籽提取物、人参提取物、苹果提取物等花青素、多酚、果蔬粉等系列产品;公司的质量体系完善,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出口食品备案证明;公司天然植物提取物主要为国内外的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行业的广大用户提供原料产品。

公司的物流业务由尖峰供应链公司经营,主要有期货和现货的仓储服务、运输配送、物流园区、进出口贸易等业务,尖峰供应链公司是大连商品交易所PP/PE/PVC、郑州商品交易所棉纱、广州期货交易所工业硅产品的期货交割仓库。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93亿元,同比减少18.7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75.62万元,同比减少67.41%。截止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70.47亿元,同比减少3.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1.09亿元,同比减少1.4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4-007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2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24年4月15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2024年4月26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4-009)。

该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4-01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临2024-011)。

7、通过了《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通过了《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12)。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通过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附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2024-010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云南尖峰水泥有限公司、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云南尖峰大展水泥有限公司、浙江尖峰供应链有限公司,被担保人都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拟设定融资担保额度:设定融资担保额度合计5.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经审议与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在本次对外担保总额度内,上述担保单位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也可在上述担保单位和公司其他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被担保单位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上表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尖峰供应链是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的指定交割仓库、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指定交割(监管)仓库,并且正在申请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割仓库资质,根据以上各期货交易所及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需要本公司提供保函,对尖峰供应链开展的期货交割仓储业务、现货仓储业务提供担保。另外,尖峰供应链从事经铁路运输的仓储物流业务,根据铁路部门相关规定,需要本公司提供保函,为尖峰供应链从铁路提货提供担保。

子公司尖峰供应链开展上述期货交割仓储业务、现货仓储业务,能扩大业务、增加收入,由于期货仓单的注册量受期货品种、行情、交易活跃度以及现货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无法提前确定该项担保的总额。

为了保障尖峰供应链的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拟同意为尖峰供应链申请的上述各期货(商品)交易所的期货交割仓库仓储业务、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的指定交割(监管)仓库仓储业务、尖峰供应链从铁路提货出具相应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药业”),本公司占1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7125704667,成立时间:1998年12月31日,注册地址:浙江金华市婺城区白汤下线高畈段58号X02幢办公质检楼二楼,法定代表人:蒋晓萌,注册资本29853万元,主要经营: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2、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北卡”),其中:控股子公司尖峰药业占84.7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7550440360、成立时间:2003年10月20日、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申港路3802号21幢,法定代表人:蒋晓萌,注册资本2275.93万元,主要经营:农药批发;农药零售;生物技术、医药和化学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化肥、饲料添加剂、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3、安徽尖峰北卡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北卡”),其中:尖峰药业控股子公司上海北卡占1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054491706D,成立时间:2012年9月28日,注册地: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吴江,注册资本:12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4、安徽新北卡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卡化学”),其中:尖峰药业控股子公司上海北卡占1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21664231661E,成立时间:2007年7月31日,注册地: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楼晓华,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农药生产;药品生产;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5、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尖峰”),本公司占1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22069939470J,成立时间:2013年6月9日,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谷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虞建红,注册资本15000万元,主要经营:研发、生产、销售水泥制品及工艺设备。普通硅酸盐水泥、熟料及商品砼、水泥制品、石灰石、人工砂、碎石、骨料的制造销售。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6、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冶尖峰”),其中:本公司占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尖峰水泥占7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8175701157XW,成立时间:2003年12月24日,注册地址: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青山村柯道化小区35号,法定代表人:蒋晓萌,注册资本25000万元,经营范围:水泥、水泥熟料、水泥机电设备制造及销售,建材产品销售,水泥配料用石灰石、砂页岩开采及销售,水泥炉窑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协同处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7、云南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尖峰”),其中:本公司占7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尖峰水泥占2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025631875504,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6日,注册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六顺镇思澜公路43公里处,法定代表人:虞建红,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水泥的生产;水泥及水泥制品、建材、碎石、编织袋、水泥粉磨的销售;水泥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云南尖峰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云南尖峰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和一家控股子公司云南尖峰大展水泥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8、云南尖峰大展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大展”),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尖峰占5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823MA6NKJGF4T,成立时间:2019年1月22日,注册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关累镇勐远村委会城子小组,法定代表人:虞建红,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要经营:水泥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9、浙江尖峰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供应链”),其中:本公司占93.3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尖峰药业占6.6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3749035096A,成立时间:2002年12月5日,注册地址: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常春西路88号,法定代表人:虞建红,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园区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内容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融资及票据业务等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之日止。截止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都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经审议与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00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47%,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4-008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2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24年4月15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2024年4月26日,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现有四名监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股东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4-009)。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相关附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4-009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2023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756,203.35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412,452,807.4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19,259,893.88元,减去2022年度现金分红51,612,574.2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980,100,127.13元。

公司2023年度拟进行现金分配,以2023年末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34,408,382.80元(含税)。

2023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晓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兰小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德富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蒋晓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兰小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德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晓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兰小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德富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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