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18 公司简称:江淮汽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 253,932,677.90元,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加上期初累计未分配利润866,703,566.73元和本期处置江汽进出口股权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权益法调整确认的未分配利润7,051,064.10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127,687,308.73元。鉴于本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51,509,307.57 元,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184,009,791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1元(含税),共计45,864,205.61元,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7%,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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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据中汽协数据,2023年国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产销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产销量创历史新高,实现两位数较高增长。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产销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03.7万辆和403.1万辆,产销同比分别增长26.8%和22.1%,商用车市场谷底回弹,实现恢复性增长。
2023年,新能源乘用车持续快速增长,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产销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高于上年同期5.9个百分点。
公司始建于1964年,是一家集全系列商用车、乘用车及动力总成研产销和服务于一体,涵盖汽车出行、金融服务等众多领域的综合型汽车企业集团。公司现有主导产品:重、中、轻、微型卡车、皮卡、多功能商用车、MPV、SUV、轿车、客车,专用底盘及变速箱、发动机、车桥等核心零部件,已形成燃油和新能源动力的整车业务、核心零部件、汽车出行、汽车服务四大板块,致力打造“全生态链、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综合性汽车服务平台。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坚持“节能、环保、安全、智能、网联、舒适”的关键技术研发路线。
作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先行者,2007年以来,江淮汽车坚持迭代研发,历经九代技术、四代产品,积累了领先的三电核心科技;在智能汽车领域,江淮汽车聚集6项核心技术,5项共性技术,倾力打造“汽车智能网联技术安徽省重点实验室”。与华为、地平线、科大讯飞、黑芝麻、京东方等科技巨头强强联合,在智能新能源汽车研发领域形成全面、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持续为用户提供更安全、更自由、更愉悦的移动出行解决方案。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出口市场覆盖70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公司将全面以智能为本,围绕用户可感、可知、可用、可享的智能技术,坚守“无智能 不造车”的品牌态度,携手全球合作伙伴,为共赢加码,为智能聚力,致力成为全球智能汽车领导者。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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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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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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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销售各类整车及底盘59.25万辆,同比增长18.4%,实现营业总收入450.16亿元,同比增长23.07%,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名称:江淮汽车 编号:2024-019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淮汽车”)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通过书面、通讯等方式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7日在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其中监事梅挽强、杨钟健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兵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0、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4-021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公司所处汽车行业,产业链较长,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产业链生产上的协作,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与会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董事总经理李明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2023年关联销售及采购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主要系2023年度公司部分产品结构调整所致。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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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关联方名称:安徽康明斯动力有限公司(简称“康明斯动力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张文根
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谷路1218号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测试、制造、组装、推广、销售、分销和进出口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并提供相关的售后零部件和售后服务;厂房和设备的租赁;销售发动机润滑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冷却液、车用尿素、密封胶。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154,695.17万元,净资产49,156.6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7,442.58万元,实现净利润762.38万元。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股50%;CUMMINS SALES AND SERVICE SINGAPORE PTE. LTD.持股50%。
关联关系:本公司副总经理宋华2022年7月-2023年1月兼任康明斯动力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的规定,康明斯动力公司与本公司为关联方。
2、关联方名称:马钢(合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肥马钢材料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江宁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门路以东,紫蓬路以南办公楼
经营范围:汽车、家电、机械相关行业材料技术研究;激光拼焊板、冲压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钢铁与延伸产品的加工、仓储及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31,025.21万元,净资产23,299.3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7,721.23万元,实现净利润707.71万元。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股30%;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唐自玉2023年兼任合肥马钢材料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的规定,合肥马钢材料公司与本公司为关联方。
3、关联方名称:合肥延锋云鹤汽车座椅有限公司(简称“合肥云鹤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敏
注册资本:5,450.870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石路1582号
经营范围:汽车座椅、座椅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售后和技术服务;房屋租赁。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70,511.85万元,净资产10,083.2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730.15万元,实现净利润1,647.96万元。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股35%;延锋国际座椅系统有限公司持股33%;武汉云鹤汽车座椅有限公司持股22%;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持股10%。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明2023年1-2月兼任合肥云鹤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的规定,合肥云鹤公司与本公司为关联方。
4、关联方名称:江来先进制造技术(安徽)有限公司(简称“江来技术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5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9766号
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职业中介活动;认证服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产线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16,867.82万元,净资产2,000.2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6,853.10万元,实现净利润253.13万元。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股50%;蔚来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0%。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明2023年兼任江来技术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的规定,江来技术公司与本公司为关联方。
5、关联方名称:哈萨克斯坦Allur集团公司(简称“哈萨克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德烈·谢尔盖耶维奇·拉夫连齐耶夫
注册资本:9,260万元坚戈
注册地址:哈萨克斯坦科斯塔奈州科斯塔奈市工业街41号
经营范围:汽车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719,868.07万元,净资产110,936.0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28,521.85万元,实现净利润48,509.00万元。
主要股东:中机江淮荷兰汽车有限公司持股51%,安德烈·谢尔盖耶维奇·拉夫连齐耶夫持股27.48%,Space leader16.52%、DBK银行5%。
关联关系:本公司副总经理张鹏2023年1-6月兼任哈萨克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的规定,哈萨克公司与本公司为关联方。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正常,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生产协作主体为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
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若无市场价格参考,则根据产品特性,以成本加合理利润定价;
结算方式:由本协议双方按月结算;也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双方在签订具体购销合同时,根据产品特性和各自的结算政策进行具体约定;
协议生效时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争议解决:协议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汽车行业专业化生产的特点,利用稳定、专业化的配套体系,在保证采购配件质量水平的前提下,可以避免重复建设、降低生产成本和经营费用;另一方面,公司在不增加营销费用的前提下,通过关联销售可以增加公司销售规模,进一步发挥规模效益。公司所处汽车行业,产业链较长,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产业链生产上的协作,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因此,本关联交易将有利于本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公司进一步培育核心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4-022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7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4-023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公司对子公司取得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客车”);
2、公司子公司合肥江淮汽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担保”)的对外担保:被担保人系本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终端客户;
3、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对其子公司的担保:被担保人系安凯客车的子公司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客车”);
4、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的汽车回购担保:被担保人系购买安凯客车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贷款的客户。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对子公司取得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2024年预计担保最高额度为5亿元。截至2023年底,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00万元;
2、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的对外担保: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预计2024年担保发生额不超过90亿元,担保余额不超过60亿元。截至2023年底,江淮担保已实际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终端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3,043.52万元;
3、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对其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为其子公司江淮客车在银行及银行分支机构的授信提供担保,2024年拟预计总额度不超过9,800万元。截至2023年底,安凯客车对其子公司江淮客车担保余额为4,172.14万元;
4、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的汽车回购担保: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在2024年度为购买其汽车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贷款的客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汽车回购担保。截至2023年底,安凯客车已为汽车按揭贷款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责任的余额为21,110.16万元。因客户按揭逾期安凯客车预付回购款金额为20,036.39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2023年底,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14,964.51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对子公司安凯客车的担保:为满足子公司安凯客车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补充其流动资金,增强其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能力,江淮汽车拟向安凯客车取得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2024年拟预计担保最高额度5亿元。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项兴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春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项兴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项兴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春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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