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30日 19:2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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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3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决定向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宝馨科技怀远2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制造项目,宝馨科技鄂托克旗2GW切片、2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均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8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按计划开展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1月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证券账户“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2,25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37%,成交金额合计23,742,995.57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10.512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份额不超过12,000万份,实际认购份额2,374.30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均为员工自有或自筹资金,包括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

截至2022年11月4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时起算。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为保障全体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9个月,延长至2024年2月4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内在价值的判断,为充分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核心目的及其激励效应,确保最大化地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决定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2月4日届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3年11月3日届满,存续期将于2025年2月4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5日、2024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丽霞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丽霞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为应对宏观经济下行、行业竞争加剧、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市场需求变化,持续推进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着力于提质增效、降本控险,强化创新驱动和管理对标提升,明确以“新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商”为核心的战略目标,坚定以“新能源+智能制造”双轮驱动的发展方针,以政策为引领,市场为导向,产品为抓手,客户为中心,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为公司未来发展创造新的盈利点。

1、公司主要产品及业务介绍

(1)新能源业务

①光伏电池及组件业务

为贯彻“新能源+智能制造”双轮驱动的发展方针,推动“光、储、充/换”业务落地,集团锚定新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商的长期战略发展方向,中期聚焦异质结、异质结/钙钛矿叠层技术路线,短期统筹电池、组件产能最优化布局,迅速搭建光伏产品制造团队,汇聚异质结领域高端技术人才,融合新能源产业一体化解决方案,塑造国内外市场差异化竞争优势,打造宝馨光伏新名片。

2023年5月,怀远基地二期6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试生产基地投资协议签订完成,进一步加强公司与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关系。目前怀远生产基地一期异质结电池与组件相关设备已进场调试,将于近期试车投产,该基地是公司在异质结高端智能制造领域的核心生产基地,与安徽大禹实业集团联合出资建立。

基地开发建设标准化异质结电池、组件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封口机、电池套膜机、自动分选机等主要设备。建成后将与内蒙古鄂托克生产基地联动协同,加速推动异质结技术规模化量产,满足未来市场高效率、高稳定性、高性价比的产品需求。主要产品覆盖光伏高效异质结电池片、高效异质结组件等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服务,打通从接单、定制化、自动排产、产线匹配、智能物流等各环节,实现大数据高度智慧化的制造全流程闭环的全面管理,带动相关材料与设备制造业发展,开拓新的经济增长领域、促进经济转型、扩大当地就业。

②新能源电站开发业务

公司致力于打造全球领先的一站式清洁能源系统方案提供商,集研究设计、投资、建设、运维为一体,以新能源技术研究为先导,设计优化为基础,EPC管理为核心,运维服务为支撑,地面电站、工商业及户用分布式电站协同发展。

公司已储备超5GW绿电资源,与中国华能、国家电投、中国能建、华润集团等大型国央企展开深入洽谈、合作,协助开发绿电资源,保证公司光伏组件产品消纳的同时为集团其他板块业务发展贡献现金流。

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包括山东、江苏、安徽等重点区域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建成并网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安徽等长三角经济区,主要包括江苏蓝波船舶制造厂项目、绍兴绿展项目、宁波海虹项目等。

公司紧跟时代发展需求,开拓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联合政府、央企三方合力,推出宝馨户用异质结光伏品牌一“馨屋顶”,为客户量身打造一站式可靠、高效、安全、完整的户用光伏解决方案,目前已在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成功落地。

公司下设安徽明硕、苏州铸梦EPC公司,为客户提供光伏发电工程的开发、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服务。承担从资源论证、前期筹划、方案选择、可行性研究、工厂设计、项目管理、安装施工与调试直到项目并网发电及运营维护的全套解决方案。公司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总承包资质,为公司综合能源开发业务夯实建设基础的同时,积极承接外部市场化电站EPC业务,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③充/换电业务

公司结合国家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要求,以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为前提,打造整市“光储充换”智慧绿色交通网络。公司合作推出的“全液冷超充架构”产品,凭借最快“充电5分钟,续航200公里”的充电速度,以及安全性高、噪音低、寿命长、融合光储等出众性能,缓解新能源汽车“续航焦虑”,大幅提升充电站运营周转效率。并已在上海、泉州、合肥、淮北等城市成功落地全液冷超充示范站,打造优体验、高质量的充电基础设施,为城市绿色交通和碳中和做出贡献。

公司以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虚拟电厂网络平台搭建技术为前提,围绕整市服务,打造一体化的“光储充换”智慧绿色交通解决方案,集成光、储、充/换等多项先进技术,并依托智慧云平台实现能源微网建设和远程运维,全面推动城市交通与能源管理的绿色和智能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紧扣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及“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结合国家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要求,以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为前提,打造整市“光储充换”智慧绿色交通网络,树立公司充/换电领域良好的品牌形象。

(2)智能制造业务

智能制造业务为基础型产业,公司将持续紧跟国家发展规划,积极响应国家“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的战略发展要求,立足制造本质,以客户为导向,产品为核心,数据为基础,提高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能力,依托供应链、产业集群等载体,构建动态优化、安全高效的智能制造系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智能装备解决方案,从开发、设计、生产、安装、调试、投产、交付提供全线服务。同时不断增强与集团新能源“光、储、充/换”板块业务协同,持续践行“新能源+智能制造”双轮驱动战略发展方针。目前公司在苏州、蚌埠、厦门、菲律宾建有智能制造生产基地,主要致力于新能源充/换电业务及其他新能源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和制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定制化、规模化、智能化生产,为客户提供快捷、高质量的全方位服务。公司积极开拓国内新能源行业相关业务,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扩充产能,引进专业技术团队,优化产品结构,为新能源投运业务提供有效的技术与产品支撑,发挥新能源与智能制造板块业务的协同效应,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3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决定向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宝馨科技怀远2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制造项目,宝馨科技鄂托克旗2GW切片、2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均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8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按计划开展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2,823,350.27元,未弥补亏损金额-391,227,319.28元,实收股本为720,034,26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近年处转型期,持续推进异质结HJT产线基地投建进度,布局异质结+钙钛矿叠层电池研发及产业转化研究,扩大光伏等绿电开发投建、充换电服务及产品制造等新能源业务。加快调整优化传统制造板块业务,加快公司光、储、充/换联动布局,完善“新能源+智能制造”双轮驱动战略。在转型调整过程中,传统制造板块业务业绩下滑,处理完毕持续多年的诉讼事项,阶段性管理费用增加,公司投建的异质结HJT产线目前仍主要以投入为主,尚未形成业绩支撑,公司火电调峰项目受政策影响收益下降,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受新能源业务变化,相关收入重新确认,影响了全年营收和净利,致本期经营亏损较大,以及前期结余未弥补亏损所致。

三、应对措施

1、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为继续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减少呆账、坏账的损失,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公司运营有充足的现金流,公司成立应收账款小组主导应收工作,努力改善公司现金流和应收现状。

2、加强经营规范管理

在国家推动实施“十四五”规划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大背景下,结合多年以来在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的积累与沉淀,公司明确了新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商的定位,并制定了以新能源和智能制造产业为核心,立足新能源产业的战略方向。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和公司发展战略,规范企业管理,加强生产运行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优化人员配置,缩短管理链条,提高管理效率。与此同时加大市场扩展力度,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

3、完善内控体系建设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并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子公司管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4、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营销管理水平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培养了一批精干销售力量,为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组建市场营销中心。在扩大销售队伍和加强市场拓展力度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细化营销管理,通过实施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等方式融合整个营销网络系统的信息流、资金流与物流,使公司更及时地了解市场动态,高效率地管理企业的营销资源,提高企业的服务能力和客户满意度。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王思淇先生、董事张素贞女士、张中良先生、宋红涛先生、独立董事高鹏程先生、郑宗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思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的数据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了所涉事项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此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无异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思淇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同步审议通过了管理层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出具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思淇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鉴证报告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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