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地产项目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的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地产项目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的公告
2024年04月30日 19:20 上海证券报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3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地产项目

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汇物流”)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地产项目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产项目业绩承诺概况

(一)原业绩承诺内容及期限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8月9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四川广汇蜀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蜀信”)以自有资金收购关联方持有的桂林临桂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金建”)92%股权、新疆汇润兴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润兴疆”)60%股权、新疆汇茗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茗万兴”)100%股权。

广汇置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置业”)作为标的股权出让方桂林广汇、万财投资、广汇房产共同的控股股东,对四川蜀信本次收购3个标的股权公司桂林金建、汇润兴疆、汇茗万兴截至2022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及累计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归母净利润进行承诺,并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即:预测3个标的公司桂林金建、汇润兴疆、汇茗万兴截至2022年末累计为上市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31,000万元,对实际实现归母净利润低于预测数部分,广汇置业服务有限公司将在3个标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个月内以现金方式予以足额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2019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二)调整后的承诺内容及期限

2022年,公司已全面转型能源物流业务,不再开展房地产业务。由于汇润兴疆尚未取得的汇润城三期不动产权证,经与汇润兴疆原股东新疆万财沟通,其同意四川蜀信不再收购汇润兴疆公司对应的汇润城三期部分的土地。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剔除原业绩承诺31,000万元中未取得不动产权证部分对应的业绩6,836万元,调整后业绩承诺金额为24,164万元;同时将业绩承诺完成期调整至2023年末(不包含2022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地产项目业绩承诺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方式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临桂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汇润兴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新疆汇茗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3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审核报告》,3个标的公司桂林金建、汇润兴疆、汇茗万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3年度(不包含2022年)累计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如下:

根据调整后广汇置业作出的承诺,截至2023年末,桂林金建、汇润兴疆、汇茗万兴实际(不包含2022年)累计为上市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29,766,474.79元,低于预测数211,873.525.21元,广汇置业应于广汇物流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将差额予以足额补偿。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意见以及审计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公司地产项目在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低于承诺金额,未完成业绩承诺,广汇置业应履行补偿义务,公司管理层应当督促广汇置业严格按照签署的补偿义务承诺及补充承诺相关预定执行。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符合相关约定,能够充分保障公司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地产项目的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符合公司与补偿义务方签署的补偿义务承诺及补充承诺的约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机构核查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广汇物流编制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9年6月-12月、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3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2-00048号)。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32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物流”或“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2020年资产,2022年度、2023年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三季度资产、负债、收入、净利润等科目金额,不影响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涉及公司2022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无影响。

一、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一)2020年12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贸易业务的供应商最终转移资金至关联方的情形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支付贸易业务合同款5.26亿元;2021年3月24日,该笔贸易业务资金已按照业务合同实现全部回款5.43亿元,其中,贸易业务毛利润为0.17亿元。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广汇蜀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蜀信”)开发的雪莲天府小区于2020年取得预售许可证,自取得预售许可证至2022年末实现预售收入81,703万元。公司子公司四川蜀信持股70%的子公司新疆御景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景中天”)开发的御锦城小区于2020年取得预售许可证,自取得预售许可证至2022年末实现预售收入227,810万元。2022年末公司根据代销方提供的客户交付资料做为收入确认依据,2022年两个项目合计确认收入289,387万元,成本201,300万元。

公司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予以更正。根据客户实际交付情况,本次差错更正将导致公司2022年收入调减289,387万元,成本调减201,300万元;2023年收入调增235,693万元,成本调增166,567万元;收入差额53,694万元,成本差额34,733万元,待客户实际收房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三)2022年9-12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业务的供应商最终转移资金至关联方的情形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供应商将采购款中2.255亿元直接或间接转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22年末资金占用余额1.625亿元。截至2023年11月20日,上述金额已全部归还完毕,资金占用余额为0。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仅影响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主要涉及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合同负债、应交税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等科目,不影响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影响

1、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影响

1、2022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3、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2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三)对公司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合并报表影响

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期初数为2022年度更正后期末数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影响数之合计,存在影响的科目有递延所得税资产、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

1、2023年一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2023年一季度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3、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3年一季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4、2023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5、2023半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6、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3半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7、2023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8、2023三季度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9、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3三季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承诺事项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涉及公司2022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无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及更正后的审计意见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更正内容作出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02764号】,认为“后附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后)》【大信审字[2024]第1-03131号】,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更正后的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02764号);

5、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1-03131号)。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3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和相关审议程序

2019年7月,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和第八届监事会2019第五次会议,以及2019年8月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告编号:2019-037、2019-043、2019-045、2019-054)。

2022年9月,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82、2022-084、2022-085)。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预留份额的业绩承诺考核期,董事会同意展期至2026年8月9日。

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人员范围暨确认持有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3-015、2023-017),并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12-0001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收到91名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缴纳认购款192,804,780.00元,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票共37,221,000股,受让价格为回购均价5.18元/股。

2023年3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7,221,000股股份已于2023年3月22日过户至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相关审议程序以来,公司管理层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工作。鉴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持续发生变化,若继续实施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后,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拟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相关事项。

三、终止本次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2019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告编号:2019-054),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对存续期展期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等。

2024年4月28日,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董事赵强、刘栋、崔瑞丽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监事会主席王国林、监事朱凯作为被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四、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经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实施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根据《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第一个解锁期,因公司2023年度未达成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未满足解锁条件的股份不予兑现解锁,按照该持有人原始认购成本退还给持有人;第二个和第三个解锁期,公司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该部分股份的资金自认购资金汇款到账之日起至公司退款前一日止按照天数退还利息,退款资金参照中国银行2023年6月发布的年存款利率1.65%,按照日息进行结算。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续相关事宜。

五、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相关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相关事项的终止不影响公司推出长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目的和初衷,未来公司将择机启动新一轮激励计划,公司将根据员工意愿和发展需要,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长期、健康的发展。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和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事项,不影响公司推出长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目的和初衷,公司将结合实际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的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3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确认了《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金额:不超过3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确认了《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确认了《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37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3年度公司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58,688,485.20元。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算,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388,980.68元,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388,980.68元。其中:应收票据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0,909.40元,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值准备-29,605,484.77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3,035,374.85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2,265,403.77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6,965,899.25元,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5,299,504.52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58,688,485.20元,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58,688,485.20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已经审计机构审计,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经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3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16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全部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4年5月16、17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17日上午10:00至19:00 (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证券部。

邮编:83000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康继东

联系电话:0991-6602888

传真:0991-6603888

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含有价币券)。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39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下午 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至6月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hwl@chinaghfz.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6月7日下午 16:00-17:00举行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7日下午 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赵强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栋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康继东先生、公司财务总监高源女士、公司独立董事崔艳秋女士。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至6月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hwl@chinaghfz.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康继东

电话:0991-6602888

邮箱:ghwl@chinaghfz.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40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并已解决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汇物流”)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第三方供应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根据四川证监局现场检查、公司自查及向控股股东核实的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过贸易业务形成的资金占用

2020年12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贸易业务的供应商最终转移资金至关联方的情形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支付贸易业务合同款5.26亿元;2021年3月24日,该笔贸易业务资金已按照业务合同实现全部回款5.43亿元,其中,贸易业务毛利润为0.17亿元。

(二)通过大额采购业务形成的资金占用

2022年9-12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业务的供应商最终转移资金至关联方的情形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供应商将采购款中2.255亿元直接或间接转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截至2023年11月20日,上述金额已全部归还完毕,资金占用余额为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因资金占用产生的利息650.16万元。

二、公司及董监高采取的整改措施

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将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1、公司将进一步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业务及管理流程,强化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与执行力度,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监察审计职能,切实按照公司内控管理的相关制度及工作规范的要求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并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针对内部审计部门资源配置不足问题,公司将积极改善,持续提升内部审计工作专业能力。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培训,提高合规意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制定《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明确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责任和措施,责任追究及处罚,坚决杜绝资金占用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管理,从业务部门源头抓起,财务部门在执行中严格审核把关,并加强复核与内部监督,多维度防止公司资金被违规占用。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披露及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定价、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披露的执行。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发生,并要求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如实申报登记关联方信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

5、公司今后将会不定期组织开展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加强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人员的持续培训力度,使其真正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内容、实质和操作规范要求,特别要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督导检查,汲取经验教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规范信息披露流程,确保重大事项的相关信息及时披露。

三、致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已向公司归还了全部占用资金的本金及利息,未给上市造成实际损失,但事实上形成了资金占用以及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此问题凸显了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不足,有关制度和管理措施未能落实到位。为此,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公司将以此为鉴,提升风险责任意识,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已将占用资金全部偿还给上市公司,该事项已解决完毕。以上结果为公司初步自查结果,具体以经审计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4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8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410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在立案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4-29 瑞迪智驱 301596 25.92
  • 04-25 欧莱新材 688530 9.6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10.64
  • 03-29 灿芯股份 688691 19.86
  • 03-27 无锡鼎邦 872931 6.2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