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沈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焕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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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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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子公司深圳同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同泰)进行清算注销,前期法院受理了公司对深圳同泰的强制清算申请。2024年3月末,公司已将深圳同泰相关证照、印章、财务资料等移交给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公司对深圳同泰已丧失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1,300万元左右,最终以经审计数据为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沈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焕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超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沈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焕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沈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焕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超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京商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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