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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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投入。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1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来兴、夏剑剑、宋平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此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董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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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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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公告中小数点后两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公司及子公司与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总额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绍兴市咸亨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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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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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北京咸亨餐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绍兴市咸亨酒店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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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四)绍兴咸亨五金超市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五)绍兴市机械五金批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六)绍兴咸亨绍鸭育种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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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七)绍兴市咸亨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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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八)上海鑫慧东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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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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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九)王来兴、赵润囡夫妇
王来兴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润囡女士为王来兴先生的妻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两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
(十)叶青
叶青女士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夏剑剑先生的妻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相关规定,叶青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执行,并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2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5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1月9日,财政部印发《准则解释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17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及披露要求;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的规定自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6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71.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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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坏账损失1,635.3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635.9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271.24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271.24万元。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8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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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4年度薪酬方案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同时结合地区行业薪酬水平,2024年度拟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含税)。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
3、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五、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9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目前业务实际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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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17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星璜巷101号咸亨科技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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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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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5月18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星璜巷101号咸亨科技大厦
六、其他事项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明身份的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张满
2、会议联系电话:0571-87666020
3、电子信箱:xhgjzqb@xianhengguoji.com
4、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城路889号E10室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18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6,643,016.43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547,074.19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1,375,5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706,32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3.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最终以全体监事3票同意的一致结果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19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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