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966 公司简称:博汇纸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48,826,813.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941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1,336,844,288股,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100,030,021股后的股份总数为1,236,814,267股为基数,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374,707.5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后续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参与分配股份数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实际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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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造纸行业上半年经历了跌宕起伏的考验,下半年迎来了期盼已久的复苏。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国机制纸及纸板的产量达到14,405.5万吨,同比增长6.6%,创历史新高。但造纸行业产量增长的背后,规模以上造纸和纸制品企业营业收入实现13,926.2亿元,同比下降2.4%;实现利润总额508.4亿元,同比增长4.4%。新产能的持续涌现既为行业注入了活力,也加剧了市场竞争。外销方面,根据《中国造纸工业2023年度报告》,纸及纸板出口量较上年增长8.6%,尽管中国整体出口增速放缓至0.6%,但纸制品的出口仍然表现出了良好的增长势头。纸业出口切实缓解了国内供需矛盾,也反应了我国造纸业在产品力方面具有显著的国际比较优势。
报告期内,在白纸板产品的各细分领域,社卡、烟卡、食品卡、铜卡等市场状况也各具特性。社卡方面,“以白代灰”、包装升级成为市场的主旋律,社卡价格的回落带动了整体销量提升,消费者对高档纸质包装品的需求日益旺盛;烟卡市场在经历了包装改版后,上半年客户去库明显,下半年市场逐渐回归正轨,目前市场仍在调整;食品卡市场则因餐饮、出行等场景消费的火爆而表现繁荣,特别是咖啡、奶茶类消费的增长促进食品包装升级成为2023年行业新热点,这是消费者追求品质、环保和健康等新消费观的写照;铜卡市场则在会展行业恢复和出口增长的助力下实现了稳步修复,企业国内外的参展热情为市场注入新的发展机遇。
2023年,文化纸的需求相对稳定,系受教辅教材、党建材料等需求稳定支撑。尽管数字化对某些纸种需求构成冲击,但短期对双胶纸的影响还比较有限,因其近一半的需求来自于学生群体的教辅教材。上半年,双胶纸产能增加,但产销量增速受浆价成本高位的不利影响;随着浆价回落、课本改版等因素影响,需求回暖;下半年双胶纸产销量率先修复,至年底持续释放量价齐升的积极信号。根据教育部数据,2023年小学在校生约1.08亿人,比上年增长0.97%;初中在校生约5,243.69万人,比上年增长2.4%;高中阶段在校生约2,803.63万人,比上年增长3.31%;高等教育在校生约4,763.19万人,比上年增长2.32%,在校学生人数均保持单位数增长,故在双胶纸的细分市场中,图书出版市场增速持续向好。进出口方面,国内文化纸厂对外出口保持高位,而进口的减少则进一步缓解了国内市场新增产能的竞争压力。
报告期内,箱板纸市场复杂多变,尽管整体需求修复、生产消费重回增长轨道,但是进口箱板纸数量再次回到高位,伴随国内房地产市场低迷,家电、装饰建材需求不佳,这给箱板瓦楞等黑纸包装市场,尤其是国内高端牛卡的供需平衡,带来了一定挑战。
2023年对造纸业来说既是挑战之年,也是充满机遇的一年。尽管前路仍有荆棘,但在浆纸市场联动与企业转型升级之际,行业已悄然重启复苏步伐。面对新增产能的冲击、市场需求的修复以及“双碳”环保法规的趋严,造纸企业应强化合作与创新,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携手促进行业整合与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公司在浆纸一体化的领域内,专注于研发、生产与销售,严格遵守国家政策,致力于实现绿色低碳、创新高效、可持续发展的新质生产力。我们精准地满足细分市场客户的需求,积极拓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壁垒的产品线,致力于生产绿色可循环的包装纸,以满足客户对低碳环保、高品质产品的需求。我们的愿景是成为全球白纸板行业的领导者,并获得股东、客户、员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信赖。
本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策略,在山东和江苏两大区域建立了造纸基地。我们的产品组合包括白纸板、文化纸、箱板纸和石膏护面纸等,其中主营产品白纸板根据下游应用领域细分为烟卡、食品卡、社会卡和铜版卡等类型。
本公司聚焦“一切为了打胜仗”的总目标,以“企业家精神、主人翁精神、团队合作精神、科技创新突破精神和不断创造价值精神”的五大精神为指引,注重创新、优化组织结构、提升经营效率,持续打造企业核心竞争优势。在绿色高质量发展和“四轮驱动”战略的指导下,我们统筹规划“双碳”目标,深耕专业化领域,延链强链,增加产品深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满足市场的多元化需求。我们通过深入挖掘机台产量潜力、优化原材料供应成本、开源节流节降经营费用,加速创新转型,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不断培育新质生产力。
本公司坚持数智化赋能,紧扣效率提升和创新孵化,推动组织变革、敏捷管理、规范标准和严格风控。我们致力于打造数智化转型的灯塔工厂,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
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本公司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我们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开展碳中和产品的申报工作,并践行ESG理念。通过绿色转型、环保升级和降低能耗等措施,全力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制造、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为造纸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综上,本公司作为浆纸一体化的行业领军企业,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绿色、低碳、创新的发展理念,通过不断改善优化和转型,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为造纸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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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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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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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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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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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机制纸418.84万吨,其中:白纸板271.20万吨,文化纸84.39万吨,箱板纸51.55万吨,石膏护面纸11.70万吨。销售机制纸429.52万吨,其中:白纸板279.69万吨,文化纸84.05万吨,箱板纸54.16万吨,石膏护面纸11.62万吨。
实现营业收入1,869,306.31万元,同比增长1.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83.46万元,同比下降20.2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4-010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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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6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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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12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60万元(含税),系按照中汇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 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后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同时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监事会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其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4-008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邮件、电话通知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程晨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其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4-011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和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全部为经营性往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保证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博汇纸业”)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和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新阳、王乐祥、刘继春、魏同秋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王全弟、郭华平、谢单同意该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4-007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新增及调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新增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人民币 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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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原因说明:
随着博汇纸业污水处理分公司水处理能力增加,产生大量的沼气,沼气可作为一种清洁能源使用。为避免能源浪费,降低碳排放,提升公司环保水平,助力公司绿色、高质量发展,同时考虑可增加收入来源提高利润,公司拟将沼气出售给天源热电、恒绿环保。
在满足公司自身需求前提下,博汇纸业污水处理分公司有富余水处理产能,为充分利用水处理产能,增加公司收入来源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利润,公司拟为恒绿环保、天源热电提供废水处置服务。
2、2024年度调整日常关联交易调整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人民币 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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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原因说明:
因关联方业务调整,为稳定公司生产经营,保障原料供应,扩大市场占有率,并拓宽采购和销售渠道,充分利用关联方上下游优势资源,在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变、定价原则不变的情况下,博汇纸业及子公司拟向金光纸业采购造纸用木浆,拟向金鑫纸业销售纸品,同时减少原有渠道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天源热电成立于1996年7月12日,住所为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大成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夏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8,9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源热电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源热电经审计总资产555,264.99万元,总负债328,465.48万元,净资产226,799.5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6,848.46万元,净利润76.58万元,资产负债率59.15%。
截至2024年3月31日,天源热电总资产616,314.36万元,总负债389,292.24万元,净资产227,022.12万元,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1,558.93万元,净利润58.67万元,资产负债率63.16%。(未经审计)
2、山东恒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恒绿环保成立于2016年06月16日,住所为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红辛路1686号,法定代表人为夏憬,注册资本为5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污染治理;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恒绿环保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恒绿环保总资产56,085.26万元,总负债58,463.68万元,净资产-2,378.4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2.16万元,净利润-2,378.42万元,资产负债率104.24%。(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恒绿环保总资产56,726.97万元,总负债59,847.48万元,净资产-3,120.51万元,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87.13万元,净利润-742.09万元,资产负债率105.50%。(未经审计)
3、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金光纸业成立于1999年2月2日,住所为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5层,法定代表人黄志源,注册资本为538,0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林业营造、林业产品、各种纸张、纸产品深度加工、化工原料、机械设备等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这些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这些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经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在其所投资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招聘员工并提供人员培训、市场开发以及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5、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6、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三、为公司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四、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五、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本公司、本公司之母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六、在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市场开发,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从母公司进口少量与所投资企业生产产品相同或相似的非进口配额管理的产品在国内试销,7、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八、为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九、为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十、为母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批准证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光纸业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光纸业经审计总资产24,448,050.49万元,总负债15,811,038.09万元,净资产8,637,012.40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433,190.19万元,净利润607,072.38万元,资产负债率64.67%。
截至2023年9月30日,金光纸业总资产23,968,433.56万元,总负债15,029,548.65万元,净资产8,938,884.91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819,391.40万元,净利润367,088.93万元,资产负债率62.71%。(未经审计)
4、金鑫(清远)纸业有限公司
金鑫纸业成立于1995年8月27日,住所为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三路11号,法定代表人王乐祥,注册资本为2,033.00万美元,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各种纸品;仓储设施建设、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产业政策、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产业政策、国务院决定限制的项目需取得审批或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公司生产产品同类或相关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业务(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规定办理,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鑫纸业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鑫纸业经审计的总资产66,613.05万元,总负债48,113.04万元,净资产为18,500.0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402.17万元,净利润486.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23%。
截至2024年3月31日,金鑫纸业总资产74,038.92万元,总负债55,451.89万元,净资产为18,587.03万元,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899.38万元,净利润87.02万元,资产负债率74.90%。(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48.8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金光纸业持有博汇集团100%的股权,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1、博汇集团分别持有天源热电、恒绿环保74.95%、100%的股权,因此天源热电、恒绿环保是由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博汇集团)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金光纸业持有金鑫纸业100%的股权,因此金鑫纸业是由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博汇纸业污水处理分公司向天源热电、恒绿环保提供废水处置服务,价格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污水处理分公司统一收费标准进行定价,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根据合同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结算,期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金光纸业采购造纸用木浆等,价格应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根据合同以信用证、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有效期限为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博汇纸业污水处理分公司向恒绿环保、天源热电销售沼气,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金鑫纸业销售纸品,价格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根据合同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结算,期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1、博汇纸业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天源热电、恒绿环保、金鑫纸业、金光纸业的商品关联销售及原材料关联采购的交易中,交易价格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具体依下列顺序确定:
(1)国家有统一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
(2)国家没有统一定价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3)向关联方采购,不得高于同等条件下关联方向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4)向关联方出售,不得低于同等条件下公司向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2、博汇纸业污水处理分公司向天源热电、恒绿环保提供废水处置服务的关联交易中,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污水处理分公司统一收费标准的定价方式,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第一有利于保障原材料日常带量供应及品质,拓展原料采购渠道,助力升级产品结构,提高产品品质;第二有利于公司拓展销售渠道,借助关联方品牌和渠道优势,提高机台的产能利用率;第三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来源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利润,并降低碳排放提升环保水平,助力公司绿色、高质量发展。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参考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和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形成意见如下:该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是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价格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经董事会审议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人民币 不含税
■
(二)未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1、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人民币 不含税
■
2、非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人民币 不含税
■
3、上述历史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189.35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未触及董事会审议标准。
七、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拟新增及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与上述历史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68,884.27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公司董事会将一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24-012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新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同秋 会计机构负责人:岳齐刚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林新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同秋 会计机构负责人:岳齐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新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同秋 会计机构负责人:岳齐刚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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