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30日 19:18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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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余乐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房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项规定,按照准则解释16号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费用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余乐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敬 会计机构负责人:房敬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余乐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敬 会计机构负责人:房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余乐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敬 会计机构负责人:房敬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4-019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改制为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河南鑫创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子公司”)。

●拟注销的分公司: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分公司”)。

●子公司注册资本:子公司注册资本拟为4,000万元,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设立。

一、事项概述

2024年4月26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将建安分公司改制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新设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公司设立后,将承继建安分公司的资产、业务及人员等,建安分公司将予以注销。

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鑫创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

注册资金:4000万元

经营范围:矿山施工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服务;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货物搬运;土地整治服务;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普通机械;房屋租赁;人力资源服务;餐饮服务。

上述拟设立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三、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

法人代表:郭思堂

类型:分支机构

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

经营范围:货物装卸;机械制造;土地复垦;土地平整;矿山施工工程;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普通机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人力资源服务;餐饮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

(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将建安分公司改制为全资子公司后,作为独立法人,子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利于市场与客户的开发,增强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改制完成后,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新设子公司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本次新设子公司尚需取得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核准;子公司设立后,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将及时关注子公司的设立和发展规划推进情况,指导子公司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并按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工作进展,全权负责与本次改制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子公司工商注册、经营资质审批及分公司工商注销等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2024-020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3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及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24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0、11、14、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5:00;

登记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证券业务部。

(二)通讯方式登记

登记方式:可通过信函或邮箱方式登记;

邮箱方式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一17:00;

信函方式登记时间:不晚于2024年5月20日15:00(以到达本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上海股票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二)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本次会议联系人:鲁华、常江

(四)联系电话:0371-87785121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4-018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已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余乐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8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将建安分公司改制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2024-01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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