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晓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东方
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晓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东方
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晓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东方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雨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议案》
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江志滨因工作职责调整,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此次职务调整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核心竞争力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研发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江志滨因工作职责调整,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公司一直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已建立完整的研发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本次调整核心技术人员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技术优势、业务及产品创新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研发项目战略布局以及核心技术人员工作重心侧重和岗位变化,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江志滨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江志滨已与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江志滨先生对公司核心技术推动和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江志滨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海洋大学硕士学历。2003年至2008年,任青岛云路电气有限公司工程部科长;2008年至2015年,任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2015年至今,任本公司电力电子技术工程师,主要负责磁性粉末的研究和开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志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和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志滨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江志滨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等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江志滨先生存在违反上述协议相关条款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研发人员结构完善,研发团队经验丰富,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单一依赖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59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为26.5%。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原核心技术人员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项目进度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相关核心技术人员工作内容调整已完成,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及产品的持续研发与创新,始终将技术和研发视作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同时,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构建坚实的人才梯队,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有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江志滨先生已与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江志滨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权力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江志滨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公司技术研发工作,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公司所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江志滨先生与公司不存在知识产权的纠纷,此次职务调整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江志滨先生的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核心竞争力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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